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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1.7萬LV包托運時遺失 航空公司:按規定賠7千

小徐反映說, 上個月老公從國外出差回來, 給她準備了禮物, 可到手拆開包裝後, 看的卻不是驚喜。

行李箱內路易威登手拎包不見了, 只剩收據。

小徐說, 老公買的是一隻路易威登手拎包, 折合人民幣在1萬7左右。 包當時放在行李箱裡, 隨同航班托運回國。

小徐:“打開行李箱, 發現裡面東西已經被動過了, 拆開LV包裝, 發現裡面什麼都沒有, 只有收據。 ”

小徐老公乘坐的是3月15號的航班, 先從美國洛杉磯飛香港, 之後轉機回杭州。 到家發現少了東西, 第二天趕緊聯繫了航空公司方面, 並報了警。

航空公司:賠付七千

小徐:“國泰航空公司說, 就讓我們填了一個單子, 等結果, 3月底的時候, 沒有給我們任何回復。 ”

小徐說, 對方不急不慢, 3月底給出答覆, 說按照《蒙特利爾公約》, 賠付七千塊錢左右。 小徐覺得, 《蒙特利爾公約》中涉及到行李損失的賠償內容很明確, 通俗來講, 只要在飛機上或在承運人掌管時, 行李損壞丟失, 承運人就應當承擔責任。 另外, 行李損失的責任限額, 有一個比較專業的術語, 叫做提款權, 公約上寫著限額1000提款權, 折合人民幣1萬元左右。

對處理結果不滿意, 航空公司踢皮球?

小徐:“因為這個包價值是一萬七, 所以我們對這個結果是不滿意的, 我們想進行後續的一個交涉, 然後這個時候他們國泰公司踢皮球了, 他說那我已經沒有辦法了,

那你去找我們香港的公共關係部, 然後香港公共關係部呢, 我們給他們打電話, 香港公共關係部說, 這個事情我們沒有辦法解決的, 這個是杭州行李部的事情。 ”

“國泰港龍航空”香港公共關係部 工作人員:“我們也說過這是行李部的問題, 要他們去跟您跟進的對不起, 我不能接受你們採訪, 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 向你們瞭解嗎?)你能請攝像師離開一下嗎。 ”

另一位工作人員現場和小徐做了對接, 並記錄了相關資訊。

國泰航空公司杭州辦事處 工作人員:“我們會跟行李部說, 跟進這個事情, 時間的話, 這個時間的話, 我們儘快會跟你聯繫。 ”

節目播出前, 國泰航空公司杭州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聯繫了我們, 說是小徐反映的事情公司一直在跟進,

目前瞭解到的是, 這件行李在香港機場轉機過程中, 沒有查詢到任何異常, 因為小徐老公在到達杭州後, 沒有第一時間拆開查看, 所以也存在很多種可能性, 所以接下來還需要進一步瞭解。 同時對於超過一萬元的物品, 也建議旅客在登機前申報, 也就相當於對貴重物品進行保價, 如果一旦出現問題, 也能挽回更多的損失。

此新聞來源於網易推薦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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