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網訊“我真的是一時衝動!我後悔了。 ”4月15日, 在宿遷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黃河派出所執法辦案中心, 犯罪嫌疑人蔡某懺悔道。 原來, 2018年4月9日中午12時許, 蔡某趁隔壁鄰居葛女士不注意的時候, 進入葛女士的店中, 偷走葛女士錢包內6000元錢。
“當天中午, 我將自己的錢包放在收銀台後面的手提包裡, 隨後到隔壁服裝店裡試衣服, 期間店門未關。 下午2點左右, 我發現錢包不見了, 便立即報了警。 ”葛女士告訴記者, 自己在義烏商貿城開服裝店, 由於左鄰右舍都是熟人, 不關門成了“習慣”, 當時錢包裡有6000元現金被盜。
接警後, 黃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並立即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民警發現, 葛女士的錢包是放手提包的最底層, 奇怪的是, 錢包被盜走之後, 手提包內的物品依然擺放整齊, 結合案發地點空間狹窄, 人流量小, 民警初步推測為熟人作案, 並對周圍幾家商鋪的店主進行了走訪登記。 臨走時, 民警囑咐葛女士, 最近注意觀察身邊的人, 是否有異常表現, 有情況及時跟民警聯繫。
由於現場空間狹窄, 且沒有監控設備, 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困難。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時, 葛女士告知民警, 隔壁店鋪的蔡女士最近有些異常。
“有一次她在與別人交易的時候, 我發現她有一張百元大鈔與我之前被盜的錢十分相似, 上面有被火烤過的痕跡。
細心的葛女士沒有輕舉妄動, 而是聽從了民警的囑咐, 大膽推測, 小心印證。 她以換現金為由, 用微信轉帳的方式, 巧妙地將那2張有特點的100元人民幣換到手裡, 並及時聯繫民警。
民警得知葛女士反映的情況後, 高度重視, 立即持傳喚證將涉嫌盜竊的蔡某傳喚到黃河派出所接受審查。 經審訊, 蔡某對其利用熟人之便, 進入葛女士店鋪實施盜竊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