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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調整畜禽養殖區劃

本網訊近日,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 為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提升生態環境品質, 我區調整了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

根據印發的《銅梁區調整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 調整後的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為城市建成區、場鎮建成區,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 執行一類、二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陸域, 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衝區和風景名勝區, 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保護的其他區域。

畜禽養殖限養區範圍為城市規劃區、鎮街規劃區、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及其外延500米範圍內的區域;瓊江、涪江、淮遠河、小安溪、巴川河水域及其500米範圍內的陸域;一二三級支流水域、湖庫水域;白羊河、平灘河、久遠河、侶俸河、穆家河200米範圍內的陸域;執行三類水質標準水域功能湖庫外延200米範圍的陸域;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風景名勝區週邊保護地帶、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我區境內高速路、軌道交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的區域,

南環路、西環路、北環路200米範圍內的區域, 銅合路、銅永路、銅大路、319國道各200米範圍內的區域。

根據《方案》, 限養區與禁養區重疊區域劃入禁養區。 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適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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