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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凱元:牢記使命 砥礪前行 共同推進國家責任制度研究的新發展

2018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國人民大學聯合設立的國家責任研究基地在華南理工大學召開了首屆年會, 同時也召開了國家賠償聯席會議第二次年會。

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等中央機關代表以及知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

本次會議對於推動國家責任研究及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為充分展示國家責任研究成果和實務發展動向, 增強社會各界對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的瞭解,

今日特刊發本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的致辭。

隆冬時節、新年伊始, 我們相聚在溫暖如春的花城廣州, 召開國家責任研究基地首屆年會暨國家賠償聯席會議第二次年會, 本次會議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 共同探討新時代國家責任制度的理論和實踐發展方向,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在此, 我謹代表最高人民法院, 對會議主辦方中國人民大學和承辦方華南理工大學的精心安排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謝, 向出席此次會議的理論界、實務界的同仁們表示熱烈的歡迎!

參加這次年會的, 既有來自各大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學者、研究人員, 也有中央機關和政法系統的同仁, 大家都是各自領域的業務翹楚,

希望大家能借助國家責任研究基地這一平臺, 深入研究、加強交流、多出成果, 共同推動國家責任制度發展。 借此機會, 我就做好新時代國家責任制度研究談幾點想法, 供大家交流和參考:

一、提高認識, 準確把握新時代國家責任制度研究的歷史使命

黨的十九大報告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的重大政治判斷和“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莊嚴承諾。

進入新時代, 人民群眾對“權利有保障、權力有制約”的良法制度要求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滿足, 對“正義可預期、公平看得見”的善治狀態的嚮往更加明確, 對民主與法治、公平與正義的發展水準有了更高的期待,

也為國家責任研究朝著更加獨立、更加廣泛、更加深入的方向發展, 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 既往的司法實踐中, 單獨依靠國家賠償制度不但難以滿足公民權利救濟的多元需求, 而且其本身所承載的矯正功能也難以得到充分發揮。

我們今天所討論的國家責任, 正是以“以人為本”為理論之基, 以人文關懷為制度特色, 以正義良善為觀念之源所提出的法律概念。 作為法律人, 我們應當以更高的站位元、更寬的視角、更強的擔當承擔起新時代賦予的新的歷史使命, 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 構建以國家賠償制度為核心, 以國家補償、國家救助和社會保障制度為補充的協調統一的國家責任體系,

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 推進權利保障、實現生存照顧的國家治理體系的全面發展,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深化依法治國的時代進程中貢獻法律人應有的作為與智慧。

二、加強研究, 著力推進新時代國家責任法律體系的健全完善

從世界範圍看, 國家賠償的法典化趨勢在二戰後逐漸興起, 隨著國家補償、國家救助和保障制度的蓬勃發展, 國家責任制度單獨化、專門化的潮流逐漸形成, 但體系化的程度還非常低。

就我國而言, 1995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開始實施, 對於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強調,

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健全國家司法救助體系, 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夠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

十九大報告更明確指出, “必須在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 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國家賠償法律條款的有限性與權利救濟保護要求的深入性, 司法救助法律資源的匱乏性與人民群眾救助期待的廣泛性之間的矛盾, 是現階段國家責任法律體系遇到的主要問題。 “法治是治國之重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國家責任基地的工作, 要以構建以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為核心的國家責任法律體系為重心, 加強問題導向, 拓寬研究思路, 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充分把握落實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內核,緊緊圍繞這一目標,不斷健全國家責任制度,徹底解決救濟不充分、保障不完善、體系不完整的問題,又要抓好推進國家責任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適時提出國家賠償法的修法建議和國家司法救助法的立法草案,緊緊抓住建設法治中國的歷史機遇,不斷促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逐步健全與完善。

三、深化合作,全面實現新時代國家責任法律體系的全面發展

沒有實踐的理論,是空洞的理論;沒有理論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實踐沒有止境,理論創新也沒有止境”。深化國家責任理論研究,既要深刻把握司法發展的一般規律,又要認真研究新時期國家責任制度體系形成與發展的特殊規律和發展趨勢,從實踐中總結、昇華新的理論成果,用以及時指引司法實踐,推動國家責任制度體系的科學發展。

研究基地的設立,為進一步加強國家責任理論與實務的融合,推動國家責任制度體系的發展完善,注入了強大助力。希望以此次年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鞏固理論界與實務界交流的機制,充分發揮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務領域和中國人民大學和其他相關大學在理論研究、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優勢資源,深化在高層次人才培養、理論實踐研究、疑難案例研討以及重要學術研討、國際交流合作及成果轉化運用等方面的合作,以多種形式加強理論與實務部門之間的深度合作和多維度互動,實現理論與實務的雙劍合璧。

同志們,朋友們,新時代的國家責任制度建設任重道遠,新時代的國家責任研究工作責任重大。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讓我們齊心協力,努力構建科學完善的國家責任制度體系,全力實現權利保護、損害救濟與生存托底的制度功能,充分落實尊重人權、公平負擔和照顧弱者的實質正義,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本文略有刪節)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陶凱元

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充分把握落實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內核,緊緊圍繞這一目標,不斷健全國家責任制度,徹底解決救濟不充分、保障不完善、體系不完整的問題,又要抓好推進國家責任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適時提出國家賠償法的修法建議和國家司法救助法的立法草案,緊緊抓住建設法治中國的歷史機遇,不斷促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逐步健全與完善。

三、深化合作,全面實現新時代國家責任法律體系的全面發展

沒有實踐的理論,是空洞的理論;沒有理論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實踐沒有止境,理論創新也沒有止境”。深化國家責任理論研究,既要深刻把握司法發展的一般規律,又要認真研究新時期國家責任制度體系形成與發展的特殊規律和發展趨勢,從實踐中總結、昇華新的理論成果,用以及時指引司法實踐,推動國家責任制度體系的科學發展。

研究基地的設立,為進一步加強國家責任理論與實務的融合,推動國家責任制度體系的發展完善,注入了強大助力。希望以此次年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鞏固理論界與實務界交流的機制,充分發揮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務領域和中國人民大學和其他相關大學在理論研究、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優勢資源,深化在高層次人才培養、理論實踐研究、疑難案例研討以及重要學術研討、國際交流合作及成果轉化運用等方面的合作,以多種形式加強理論與實務部門之間的深度合作和多維度互動,實現理論與實務的雙劍合璧。

同志們,朋友們,新時代的國家責任制度建設任重道遠,新時代的國家責任研究工作責任重大。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讓我們齊心協力,努力構建科學完善的國家責任制度體系,全力實現權利保護、損害救濟與生存托底的制度功能,充分落實尊重人權、公平負擔和照顧弱者的實質正義,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本文略有刪節)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陶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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