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寶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開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動檔精神, 確保寶平轄區春季交通秩序的安全、暢通, 4月9日, 寶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寶平中隊在轄區鳳翔收費站開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
當日10時許, 寶平中隊民警在鳳翔收費站對一輛陝C牌照轎車進行檢查時, 該車駕駛人劉某某謊稱自己沒帶駕駛證。 當執勤民警要求其出示有效證件時, 劉某某神色慌張一直拿不出有效證件。 民警感覺此人有重大違法嫌疑, 經民警勸說劉某某才拿出身份證。 經查詢, 劉某某根本沒有駕駛證,
劉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一款之規定, 根據該法第99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劉某某將受到罰款1500元, 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處罰。 (周原 通訊員 李海林 仵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