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8年5月1日起, 新的比對規則將上線啦!新規則對企業會計的財稅水準有非常高的要求, 增值稅申報表的填報可以說牽一髮而動全身, 一處填寫錯誤造成比對不符, 可能直接打入異常, 而稅控設備將被鎖!
小編提醒以下三點變化需特別注意!
具體比對規則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稅總發(2017)124號)
執行時間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納稅申報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執行有關事頂的通知》(稅總函(2018)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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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當期開具發票(不包含不徵稅發票)的金額、稅額合計數應小於或者等於當期申報的銷售額、稅額合計數。
解讀1:使用商品編碼600“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徵稅項目”開具的發票, 用於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 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徵稅”,
解讀2: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開票收入”欄任意填寫負數, 從而產生“暴力虛開”的違法行為, 因此稅總發〔2017〕124號檔對這一缺陷進行了相應修正。 本條比對規則實施後,
2
一般納稅人申報表中進項稅額轉出金額不應小於零。
解讀:以往納稅人用進項稅額“負數”轉出來增加進項, 調減或少交稅款, 本次新規出臺後, 進項稅額轉出金額如小於零, 將造成比對異常, 稅控設備鎖死, 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接受核實, 經核實無問題後才能解鎖, 否則無法開具發票。
3
納稅人當期申報免稅銷售額、即征即退銷售額的, 應當比對其增值稅優惠備案資訊, 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除外。
解讀1:即征即退若未做資格備案, “即征即退”欄次為暗項, 納稅人無法填報。
解讀2: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稅等優惠無需辦理備案手續外, 享受其他增值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如“未備案, 先申報享受”, 將造成比對異常, 稅控設備鎖死後, 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 儘管對於此類比對異常資訊, 稅務機關會直接進行解鎖, 但往返稅務機關和稅控鎖死導致無法開票會給納稅人經營帶來不便, 建議納稅人在申報免稅之前先辦理備案手續。
稅局對比對異常結果的處理
在申報比對過程中, 一旦比對結果不符, 稅務局就會遠程上鎖企業金稅盤或稅控盤, 企業財務將無法運行, 也開不了發票。 除優惠資格未備案導致比對異常情況下稅局會直接解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