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爾的同學相遇,
竟破壞了兩個家庭,
毀壞了四個孩子。
領弟和拴柱是十多年前的初中同學, 當時成績還算是好的。 那個時候, 男女學生之間根本不說話, 即使同座三年的, 也很難說上幾句話, 因為你只要一打招呼, 就有同學出來發壞, 說搞物件、談戀愛, 弄得男女同學之間根本沒有交流溝通的機會。
當年二人初中一畢業, 都各回各村, 務農的務農, 打工的打工, 二十剛出頭, 就都娶的娶、嫁的嫁了, 很少再有聯繫了。 領弟嫁給了鄰村的一個後生, 幾年就成了兩個孩子的媽媽;拴柱娶了附近的一個姑娘, 幾年也成了兩個孩子的父親。 要不是年前那場同學聚會, 二人的生活軌跡永遠也沒有交集。
畢業十多年, 當年的後進生成了十裡八鄉的大款, 於是就召集同學們見見面、敘敘情。 全班四十多人, 來的也就二十來人。 酒酣耳熱, 相鄰而坐的領弟和拴柱讓酒精拿的情不自禁, 領弟沒了當年的矜持, 拴柱沒了當年的羞澀, 聚會結束合影留念, 同學們各自打道回家。 領弟和拴柱卻迷迷糊糊地進了賓館, 一個說當年有情不敢表, 一個說讓我想了十幾年。 都是老司機了, 一上床就是那玩意。 於是, 兩人相歡後當場立下保證:回家離婚,
兩人的對象及家人都摸迷糊, 哄的、勸的, 無濟於事。 領弟說:兩個孩子都歸你, 我願意出撫養費;拴住說:兒子女兒我不要, 家中東西隨便拉。
兩人的對象、雙方的父母哪個肯幹啊, 死活就是讓他們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能離婚。
村裡人們都說:無論男女, 只要壞了良心, 就是十頭牛也拉不回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