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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突查補習機構 31家停業整改

昨日, 由廣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廣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市區多部門同日對各區校外機構開展重拳突擊檢查。 重點對無照無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社會反映強烈的、違法舉辦校外教育培訓業務的機構及其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當天, 各區共出動執法人員256名, 對91間機構採取了執法行動。 其中, 限期整改51家, 責令停業整改31家。

朗碩二樓為夾層, 很低矮, 有安全隱患。 資訊時報記者 陸明傑 攝

突擊1

越秀朗碩

有照無證 消防不過關

昨日15時左右,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林洽生一行首先來到越秀區水蔭路49號的朗碩校外輔導機構突擊檢查。

記者看到, 這家校外輔導機構100余平米, 主營1對1輔導以及作業輔導等業務, 目前有學生約70人。

“你們只有營業執照, 但是辦學許可證呢?”林洽生指著牆上的執照問道。

該機構負責人表示, 因為之前不懂辦證規則, 所以沒有辦齊證照。 記者沿著又長又窄的樓梯上了二樓, 只見低矮的夾層裡邊竟擠了5間課室。 “如果發生火災, 孩子們真的無處逃生啊!”林洽生表示, 朗碩校外機構的問題有兩個:一是有照無證, 另外是在二樓夾層裡給學生輔導, 不符合消防要求。 按規定, 校外機構面積需要300平米以上, 該機構只有100來平米。 對此, 專項治理小組表示, 從當天開始該機構就要停業, 另找符合要求的地方辦學後才可再申請恢復營業。

突擊2

非凡腦力兒童潛能開發中心

有照無證, 安全隱患、誇大宣傳

緊接著, 專項治理小組來到位於水蔭路2號東座8樓的非凡腦力兒童潛能開發中心。

記者看到, 在該機構門口張貼的宣傳內容寫著:“我們不培養天才, 但確實讓孩子聰明過人, 課程將顯著提高孩子智商值, 讓學員平均智商由101增長到120.8!”對此, 林洽生表示, 機構涉嫌誇大宣傳, 需堅決查處。

此外, 該機構主要是面向幼兒和兒童, 按照相關規定, 這類型機構的地點應該設在3樓以下, 如今地處高層, 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對此, 專項治理小組表示, 該機構應該立即停業, 另找場地才能重新開辦。 如果家長要求退費的, 機構需要積極配合。

突擊3

龍文教育、罡得教育

未能出示辦學許可證 有消防隱患

記者隨檢查人員來到天河北的一個住宅社區, 該社區的201室便是一家教育機構——罡得教育。 在要求出示辦學許可證時,

現場負責人以分教學點為由未能給出。

此外, 該機構還存在消防隱患。 據悉, 這家開在居民樓的機構只有3個課室, 總共容納30名學生, 但是只有一個消防出口, 明顯不符合要求。

隨後, 天河執法人員來到同一幢樓的龍文教育, 要求該機構備齊考勤、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員工合同等資料, 影本要加蓋公章備查。 此外, 由於龍文教育未能出示辦學許可證, 被要求整改, 限期三個月。

突擊4

卓越、明師、學而思

大機構小問題不少

昨日下午, 荔灣區教育先後來到轄區內明師、卓越、學而思三家課外培訓機構教學點突擊檢查。

從辦學資質上來看, 三家機構均“過關”, 但細究下來小問題同樣不斷。 按照要求學生上課課室均需有攝像頭,

但在明師教學點, 其監控有多處出現故障無法查看。 在卓越教學點, 由於涉及多層樓辦學, 檢查組就其消防設施設備提出整改意見, 除了沒有貼地貼, 其消防逃生通道提示亦不明顯。 在學而思教學點, 當檢查人員提出查看教學點教師教案、課程時, 工作人員無法提供紙質材料, 與此同時其教師展示欄空空如也。 對此檢查人員督促其整改, 要儘快完善材料, 建立透明管理。

突擊5

得樂培訓機構

無辦學許可證

在海珠區工業大道金碧花園都市廣場三樓, 走進一家名為“得樂”的培訓機構, 記者發現, 這家自詡為“高端”的培訓機構, 五個逃生面具有四個都過了保質期。 在“營業執照”上, 經營範圍一欄寫的是“商務服務業”, 工商人員在系統進行查實發現, 這家機構只具備教育諮詢的資格。

事實上呢,記者看到,機構內擺滿了類似“得樂教育金碧校區初中春季班”等廣告單張。記者注意到,這個春季班收費不菲,三科連報得要7440元。高中班四科連報的費用要27264元,最貴的一堂課需要426元。在大肆斂財的同時,教育部門發現,這間機構連辦學許可證都沒有。

廣州印發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規範校外培訓市場

新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昨日印發的《廣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八大治理內容和整改要求。按照方案的要求,接下來,廣州還將從五個方面推進長效機制建設:一是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實行先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二是健全各部門聯合的監管機制。建立市、區、街(鎮)三級聯動的工作機制,成立聯合執法隊伍,開展經常性治理行動。三是建立信用資訊公開機制。各部門按“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年檢,並建立統一的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資訊系統和統一的資訊發佈機制。四是提高學校辦學水準與品質。五是積極推動校內課後託管服務工作,減少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被動選擇。

《方案》明確八大治理內容和整改要求

●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小組”。

● 校外培訓機構營業時要“掛牌亮證”。

● 專項治理小組要公佈治理清單,建立黑名單,列明校外培訓機構整改落實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 監督投訴電話:020-22083842;郵箱:gzxwpxjd@126.com。

1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需立即停業整改

對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整改期限為1-3個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整改。

2無證無照需補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立即停止辦學;對具備辦理條件的,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3有照無證需指導辦證 無實際經營需吊銷執照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對已無實際經營、依法應當予以吊銷的,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4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要把學生參加培訓形成的過程材料發給家長,接受家長監督。

5培訓與招生機構遴選學生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6堅決查處教師組織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機構培訓

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7教研機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

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並開展賽前培訓、賽後輔導;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人員在試題命題、品質檢測命題中,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堅決查處教研機構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

8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專題撰文 資訊時報記者 梁健敏

這家機構只具備教育諮詢的資格。

事實上呢,記者看到,機構內擺滿了類似“得樂教育金碧校區初中春季班”等廣告單張。記者注意到,這個春季班收費不菲,三科連報得要7440元。高中班四科連報的費用要27264元,最貴的一堂課需要426元。在大肆斂財的同時,教育部門發現,這間機構連辦學許可證都沒有。

廣州印發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規範校外培訓市場

新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昨日印發的《廣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八大治理內容和整改要求。按照方案的要求,接下來,廣州還將從五個方面推進長效機制建設:一是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實行先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二是健全各部門聯合的監管機制。建立市、區、街(鎮)三級聯動的工作機制,成立聯合執法隊伍,開展經常性治理行動。三是建立信用資訊公開機制。各部門按“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年檢,並建立統一的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資訊系統和統一的資訊發佈機制。四是提高學校辦學水準與品質。五是積極推動校內課後託管服務工作,減少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被動選擇。

《方案》明確八大治理內容和整改要求

●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小組”。

● 校外培訓機構營業時要“掛牌亮證”。

● 專項治理小組要公佈治理清單,建立黑名單,列明校外培訓機構整改落實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 監督投訴電話:020-22083842;郵箱:gzxwpxjd@126.com。

1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需立即停業整改

對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整改期限為1-3個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業整改。

2無證無照需補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立即停止辦學;對具備辦理條件的,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3有照無證需指導辦證 無實際經營需吊銷執照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對已無實際經營、依法應當予以吊銷的,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4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要把學生參加培訓形成的過程材料發給家長,接受家長監督。

5培訓與招生機構遴選學生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6堅決查處教師組織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機構培訓

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7教研機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

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並開展賽前培訓、賽後輔導;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人員在試題命題、品質檢測命題中,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堅決查處教研機構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

8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專題撰文 資訊時報記者 梁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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