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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富黃光裕獄中購紐約豪宅 價值4150萬美元

前中國首富黃光裕因為身陷牢籠, 逐漸淡出了公眾的視線, 但是14日一則外媒報導其以4150萬美元在紐約購入豪宅的消息, 使得聚光燈再次落到他的身上。

《紐約郵報》14日報導, 本周初, 黃光裕及妻子杜鵑買下了位於紐約東76大街7號的一座聯排別墅, 該物業面積為1.4萬平方英尺(約合1300平方米), 價值4150萬美元, 黃光裕購入該物業的均價近每平方英尺3000美元(合人民幣22.3萬/平方米)。

所購的物業

據悉, 該物業名為克拉倫斯·惠特曼大廈(Clarence Whitman Masion), 建於1898年。 前主人為日本富豪Bungo Shimada, 最初的掛牌價為5000萬美元。 今年1月Shimada又以4500萬美元的價格再次掛牌。

黃光裕為國美電器創始人, 2004、2005、2008年三度問鼎胡潤百富榜之大陸首富, 在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亦排名第一。

2010年,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 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兩億元。

黃光裕

公開資料顯示, 黃光裕的14年刑期是從2008年11月17日到2022年11月16日。 法律規定, 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原判決刑期的一半。

入獄後的黃光裕, 因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 獲兩次共21個月的減刑。 首次減刑在2012年, 減刑了10個月。

去年5月31日,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刑事裁定書,

黃光裕再次被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 減刑後, 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減刑次數在法律上沒有限制, 但兩次減刑之間一般要間隔一年以上。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 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如有重大立功表現, 一次減刑最多不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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