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慶區法院成功強制騰退執行一案件
4月17日上午, 順慶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早早來到了金泉路一居民社區樓下, 準備對一處房屋進行強制開鎖騰退。
申請執行人文某與被申請執行人王某原是夫妻關係, 王某婚前為表對文某誠意, 將自己全款購置的一套位於順慶區金泉路某社區的房屋產權變更為兩人共同所有。 後因共同生活中產生的瑣事所累, 雙方逐漸失去信任, 感情破裂, 於2014年訴訟離婚。 法院判決價值30萬元的房屋及其家電傢俱歸文某所有, 並要求文某向王某支付人民幣155400元。 判決生效後,
然而當執行法官準備開鎖進屋時, 門卻自己打開了。 開門的不是王某, 而是一名女子。 經承辦法官詢問後得知, 該名女子是王某的侄兒媳婦, 在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承租了該套房屋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 執行法官向其耐心解釋, 要求她攜帶自己的財產於三天內搬離此屋。 此時, 被執行人王某出現在現場干預執行, 承辦法官在對其勸說無效後指揮法警將其帶離現場。 之後, 執行法官將新的門鑰匙交到了申請執行人文某的手中, 文某激動地對執行法官握手連聲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