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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批180個事項審批決定“立等可取” 辦事更快

海峽網4月19日訊《福州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行行政審批服務告知承諾制的辦法服務中心管委會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 此次告知承諾制改革首批涉及發改委、市場監管局、交通委、建委、人社局等22個市直部門的180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將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行政審批服務申請, 行政服務部門一次性告知其辦理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在主要條件具備的情況下, 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辦理條件, 行政服務部門先行作出行政審批決定或予以核准或同意,

申請人再按照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備場所條件的制度。

“告知承諾制簡化了審批手續, 調整了審批環節, 申請人只要先遞交規定的部分材料, 簽訂告知承諾書, 就可以先行取得審批或同意, 減少了企業、群眾的辦事時間與往返次數, 實現審批決定‘立等可取’。 ”市行政(市民)服務中心管委會主任張曉容表示, 告知承諾制還推動了審批方式由原先的重事前審查變為重事中事後監管, 形成了寬進嚴管、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新管理模式。

實行告知承諾過程中, 行政服務部門根據告知承諾文書的要求履行監督、檢查指導的職責, 並在承諾期內對獲得審批或者同意的行政相對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

同時, 結合信用福州建設, 我市要求行政服務部門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 對因虛假承諾被撤銷許可證照或批准檔的行政相對人, 將其行為作為不良信用資訊予以記錄, 納入信用“黑名單”, 並開展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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