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會員問:我想和老公離婚, 老公不肯, 我決定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請問, 如果法院判決我們離婚, 那麼還需要憑判決書去辦一次離婚證嗎?
答覆:經法院判決離婚的,
無需再到民政局 辦理離婚登記,
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其效力等同於離婚證。
如果當事人日後再婚, 可持生效離婚判決書和其它相關身份證直接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判決書並非形成之時生效, 若對方對判決不服, 有權在拿到該份判決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到期不上訴的判決才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溫馨提示:現實生活中, 離婚判決書經常會在一些場合用到。 這時, 判決書上的個人隱私部分, 也會因此暴露, 給當事人帶來尷尬和不便。 好在, 有些地方法院推出了《離婚證明書》, 前述問題得以避免, 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出具《離婚證明書》。
以上內容希望能對讀者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