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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立法條例》新聞發佈暨全市立法工作會議召開

馮靜出席會議並講話

訊4月18日上午, 《九江市立法條例》新聞發佈暨全市立法工作會議召開,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馮靜,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董金壽,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員夏興,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羅林等出席會議。

據瞭解, 今年1月9日, 《條例》經九江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4月2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市人大常委會於4月19日予以公佈,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條例》共八章五十九條:第一章為總則部分, 主要規定立法的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及人大主導立法的體制機制;第二章至第七章為分則部分,

主要包括立法權限、立法準備、立法程式、法規的報請批准和公佈、法規解釋等內容;第八章為附則, 規定條例生效施行的時間。 該條例是我市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規, 是一部地方性“管立法之法”, 其頒佈實施標誌著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邁出了堅實一步。

馮靜就宣傳貫徹《九江市立法條例》, 進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要進一步規範立法程式, 鞏固立法經驗, 提高立法品質和立法效率, 嚴格執行立法條例。 要堅持党的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 合力共為, 準確把握立法規律。 要依法立法, 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科學立法,

提升地方立法品質;民主立法, 確保立法程式到位, 多措並舉, 切實保障立法品質。

馮靜強調, 良法方能行善治, 而善治的前提是立良法。 《條例》的頒佈實施, 必將對規範立法活動、改進立法工作、增強立法能力、提升立法品質發揮重要作用。 只要大家齊心協力、共識共為, 一定能夠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 切實維護“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社會參與”的立法工作大格局, 有力推進法治九江建設邁向新的高度, 為九江全面崛起、百姓更加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董金壽要求, 政府各部門特別是承擔今年立法任務的部門和法制工作部門要認清形勢, 提高站位, 切實增強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創新機制,

改進方法, 全面提高地方立法的品質和效能;加強領導, 落實責任, 確保今年的立法任務圓滿完成。

會議還向18個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繫點進行了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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