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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年後,我把擺了半年地攤的前妻,再次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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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蟋蟀”提供的素材

朋友們都叫我蟋蟀, 你們也可以這麼叫我, 因為我以前很怕蟋蟀, 他們老拿這東西逗我, 現在我已經不怕了。 我今年32歲, 我和我前妻離婚一年了, 我們倆結婚不到7年, 有個6歲的女兒。

我們倆離婚的時候, 孩子跟了我, 天天都是我照顧著, 但是我上下班時間和孩子上學時間衝突, 所以平時接孩子的都是我爸媽, 我早上把孩子送上校車就去上班了。 我自己帶著女兒, 感覺也還可以, 沒有多累,

家務我是每週一次, 週末做家務的時候, 女兒還會給我幫忙, 衣服有全自動洗衣機, 至於吃飯嘛, 能點外賣, 還能去我爸媽那蹭飯。

可能有人就想不明白了, 為啥我寧願自己帶孩子, 還要和我前妻離婚。 她確實帶孩子比我帶的好, 但是她太懶了, 出了帶孩子什麼都不做, 孩子送去幼稚園以後, 一天都沒事, 她在家什麼也不幹, 上午出去轉一上午, 買點菜中午自己做飯自己吃, 下午一睡就睡到該去接孩子。

家裡的家務還是週末的時候我做的, 衣服也是我洗, 就這樣她還不滿足, 和我要車要首飾的。 我真的煩了, 什麼也不幹, 還不知好歹, 對她真的是特別失望, 所以就離婚了。 她也是特別硬氣, 我一說離婚, 她就說離就離, 好像離了我就過不成了一樣。

說的這麼硬氣, 結果離婚的時候還是把孩子給我了, 說她養不起孩子。 本來她不給我我還要和她爭撫養權呢, 這樣只不過是不需要我爭了。 離婚這一年, 前妻時不時來看看孩子, 能看出來她過的不好, 後來聽女兒說, 她跟著她媽媽去擺地攤兒了, 她還幫媽媽賣東西呢。

前幾天我帶著女兒出去遛彎, 經過一個比較繁華的路段, 女兒告訴我, 前妻就是在這裡擺攤兒的。 我就悄悄的帶著女兒去看了, 她買的有衣服有小玩意的, 城管來了她還要慌著收東西, 根本沒有以前懶散的樣子了。 回想上次見她的樣子, 她的臉上多了很多滄桑。

第二天我去把她和她的攤子一起接了回來, 我和她離婚並不是沒有感情了, 只是因為她實在是太懶了, 還總是不知好歹的作, 既然她現在已經改了, 我還是希望她能回來, 于我于女兒于她自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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