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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交辦件處理不到位不予結案

“事實未查清的不予結案, 要求承辦單位限期補充調查。 對證據不到位的不予結案, 要求承辦單位限時補充證據。 對處理不到位的不予結案, 責令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到市紀委說明情況。 ”今年以來, 武漢市紀委探索創立“一組一單一簽字”的工作模式, 有力提升了交辦件辦理品質和辦理效率。

市紀委精心組織、認真辦理, 嚴格把關, 從人才庫名單中抽調具有辦案和審理工作經驗的同志成立審核小組, 對重要交辦件的調查報告進行會審。 對下級呈報的調查報告, 實行信訪室、分管領導、市紀委主要領導三級審核。

在審理室組建專門審核小組進行結件審核, 審核小組重點對反映的問題是否查清、結論是否準確、處理是否恰當、問題是否解決等提出審核意見。

信訪室將審核小組提出的審核意見, 如梳理舉報問題有遺漏、調查取證不實、收集證據不全、格式不規範、處理意見不恰當、回復實名舉報人不到位等逐一列入回饋單, 向承辦單位進行書面回饋, 要求其對照清單, 認真整改。 最後, 由承辦單位紀委負責人和調查人員雙簽字背書。 承辦單位完成交辦件辦理工作後, 紀委負責人和調查人員必須在調查報告上手寫簽字, 才能結案上報。

2017年以來, 武漢市紀委近八成上級交辦件經退回補充調查後, 才最終上報, 部分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因交辦件辦理不到位、不及時問題被市紀委領導約談。

截至目前, 武漢市紀委已報結上級交辦件查核屬實率達46.5%, 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 組織處理71人。 (武漢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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