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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3家房企因違規銷售或虛假宣傳被處罰

根據海南省住建廳關於加大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工作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陵水黎族自治縣房產管理局開展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 4月17日, 該局通報了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對有關企業、個人做出的處理決定。

通報稱, 海南盛同華遠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萬元並給予警告, 暫停其網上簽約資格,

限期3個月整改。

海南樂居旅遊地產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萬元並給予警告, 鑒於該公司尚未在陵水進行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責令該公司及其工作人員自通報下發之日起, 不得在陵水辦理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限期3個月整改。

海南優房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夏某其, 借助中央給予海南的新政策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還沒有在海南買房的, 還要等等看嗎”等資訊, 涉嫌惡意炒作房地產。 自通報下發之日起, 撤銷該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陵水的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暫停其網上簽約資格,

限期3個月整改。

通報指出, 各開發企業、仲介機構要嚴格按照海南省六部門發佈的《關於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18】81號)及省住建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要求的通知》(瓊建房【2018】95號)要求, 守法合規從事銷售活動。 如有違法違規擾亂市場行為, 將進一步嚴管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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