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職能調整的部門參照原辦法公開預算;整體職能整合的部門須公開原部門預算
今年3月, 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機構改革中, 有的部門部分職能劃轉, 有的部門整體劃轉不再保留, 改革後中央部門首次公佈預算會有哪些新變化?據悉, 今年財政部結合機構改革情況, 在預算批復時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辦法, 相應的部門預算公開形式有所變化。
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 主要分為三類情況, 分別是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 涉及個別職能劃出、劃入的中央部門, 涉及整體職能整合的中央部門。 其中, 對於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 如教育部, 繼續比照2017年公開辦法, 公開本部門職能、機構設置、8張報表、報表和重點專案情況說明。
記者發現, 重新組建的部門, 一般預算中先介紹預算收支總情況, 然後分別公開原部門的預算。
如重新組建的科技部, 此次公佈的部門收入和支出預算含原科技部和原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本年度預算。 其中, 部門收支總數4228205.94萬元, 包括:原科學技術部部門總收支4103131.3萬元;原國家外國專家局部門總收支125074.64萬元。
新組建的文化和旅遊部2018年總收支預算為929719.65萬元, 包括原文化部總收支852711萬元和原國家旅遊局總收支77008.65萬元。
應急管理部公佈的總收支預算為740084.12萬元, 均為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門總收支。 不過機構改革顯示, 除了安監總局, 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 民政部的救災職責等多個部門的相關職責也併入了應急管理部。
不過, 稅務總局公佈的為改革前的部門預算。 此次機構改革提出,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 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稅務總局介紹, 目前, 有關方案正在研究起草, 須經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2018年地稅系統預算由地方財政安排, 按當地政府要求公開, 國稅系統部門預算按照財政部要求由稅務總局公開。
新京報記者 沙璐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