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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婚登記有異議應該怎樣處理?

在很多時候如果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 那麼就是可以離婚的, 雙方可以進行協議離婚的就可以自己去民政局登記, 如果對離婚登記有異議應該怎樣處理?

天津君申律師事務所的李鵬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對離婚登記有異議怎麼辦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 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 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 註銷《結婚證》。 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 解除夫妻關係。 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 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後, 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 有異議時, 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 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 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 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李鵬律師:天津首席離婚律師, 辦案無數, 經歷了各種複雜離奇的離婚案件, 深諳天津各法院婚姻法律裁判習慣, 離婚全程託管的締造者。 為當事人提供全面徹底解決離婚難題的解決方案。

李鵬律師補充:

二、離婚登記時審查什麼內容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 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 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工作人員應查明:

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等等。

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 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准予登記。

違反刑法的, 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 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 對符合離婚條件的, 應當予以登記, 發給離婚證, 註銷結婚證。 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 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 在審查期內, 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 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 在進行離婚的時候, 一定要符合離婚的條件, 如果雙方的感情沒有破裂,

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 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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