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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頭天晚上沒少喝,第二天早上因為“隔夜醉”被罰了2000元

前一天晚上喝酒, 第二天早上駕車, 不少人會認為這樣不會是酒後駕駛。 其實, 如果酒精攝入量大或者飲酒到很晚, 酒勁可沒那麼快消退。 4月12日上午,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就查處了一起“隔夜酒駕”。

12日9時30分, 朝陽區交警大隊第10網格區民警在繁榮路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當民警檢查到一輛車號為吉A2BH**的小型麵包車時, 駕駛員剛搖下車窗, 民警就隱約聞到該駕駛員身上有酒氣散發出來, 隨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 駕駛員李某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5毫克, 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 李某某在11日夜間喝了不少酒, 本以為休息一夜後, 第二天起來開車不會有問題, 沒想到仍屬於酒後駕車。

長春交警提示, 由於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是有一定時間的, 如果前一天晚上大量飲酒, 有時需要12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才能將體內全部酒精分解掉。 因此, 建議司機朋友們在大量飲酒後, 次日上午不要駕車, 因為不管你是“當天醉”還是“隔夜醉”, 只要達到酒後駕駛標準, 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本圖片來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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