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13日訊記者今日從太原市環衛局、太原市衛計委獲悉, 從今年5月份起, 太原市將在多家醫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 今後, 太原市民在看病時不能隨手亂扔垃圾了, 需要經過分類後投放至相應的垃圾箱。
今後太原市的醫療機構將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類分類標準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 並由專業部門進行收取、統一清運。
自今年5月份起, 太原市將在山西大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太原市人民醫院三家醫院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各區、縣分別確定1所一級醫院進行試點。
本次垃圾分類不包含醫療垃圾, 如針管、針頭、在傳染區使用的藥物廢品和醫療廢品、麻醉類、精神類、易制毒類藥品的廢棄包裝等, 必須按照醫療廢棄物進行處理。 其餘未被患者污染的輸液瓶、藥品包裝等可按照可回收垃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