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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O”又像“Q”?北流這名男子在車牌上動手腳,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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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逃避處罰, 北流男子高某自作聰明:使用工具將摩托車車牌號碼中字母“Q”的一點去掉, 使其“華麗”變身為“O”。 本以為這樣會天衣無縫, 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剛駛入玉林境內, 高某就被交警當場攔下。

4月4日22時許, 玉林交警四大隊民警在玉林城區苗園路城站路口巡邏, 發現前方一輛五羊本田摩托車的號牌異常, 號牌中的一個字元看著是“O”, 再仔細看, 又像是“Q”, 還有的字元看不清。

隨即, 交警在路口將車輛攔下, 一檢查還真發現了問題。 字母中“Q”的一點黑色油漆已經被塗抹掉了, 車牌由桂K2Q8**變成桂K208**。 車輛前後車牌照都是這樣處理的。 民警告訴高某, 他已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對此, 高某供認不諱。

隨後, 高某駕駛的車輛被依法暫扣, 高某按照規定將被記12分、罰款2000元。 目前, 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民警介紹, 我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九十六條規定,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 扣留該機動車,

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按法律規定, 變造號牌的駕駛員將受到駕駛證記滿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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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梁瀟江(通訊員)

責編:晏海珊

主編: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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