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又出重拳
4月13日下午,
合肥市教育局發出
《關於規範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情況的通報(第二期)》,
通報三例中小學違規招生的典型案例。
肥東縣四十五中寶翠園分校
未經批准在網上發佈報名資訊, 電話通知家長攜帶學生成績報告冊、獲獎證書等到校報名;
合肥新航培訓中心
該培訓中心在其微信公眾號上, 違規發佈合肥市部分初中學校提前報名招生等不實資訊, 對相關學校和合肥市規範招生行為工作造成惡劣影響;
合肥潤安公學、合肥新城高升學校
兩所民辦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不按統一部署, 提前在網上發佈報名招生資訊。
不僅點名曝光
合肥市教育局給出的處罰
也相當嚴厲
處理意見
肥東縣四十五中寶翠園分校
責成肥東縣教育局4月20日前將肥東縣四十五中寶翠園分校違規招生處理意見上報市教育局。
合肥新城高升學校:削減招生
合肥新城高升學校2018年高一招生計畫在2017年招生計畫基礎上削減5%
合肥新航培訓中心:公開致歉
責成蜀山區教體局督促合肥新航培訓中心在公開媒體上刊登致歉聲明, 並將通報情況納入當年非學歷培訓機構年審。
合肥潤安中學:削減招生
合肥潤安公學2018年高一招生計畫在2017年招生計畫基礎上削減5%。
在通報中
合肥市教育局再次表態
接下來會持續開展督查
對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
一律從重處理
1.明確主體責任。 各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是規範招生行為的責任主體,
2.維護招生公平。 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涉及千家萬戶, 關乎群眾切身利益, 是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民心工程。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要從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訓, 引以為戒, 切實將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
3.持續開展督查。 繼續對來電、來信、來訪反映有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 第一時間進行暗訪核查, 並將核查結果及時回饋所在縣(市)區, 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複”, 保持嚴厲懲處高壓態勢, 對再有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