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車票有售, 可騙子還是通過搭訕的方式慫恿個別旅客陷進圈套, 謊稱車票已經售完, 可以通過幫買車票收好處費的形式騙取旅客錢財。 廣鐵警方今日通報, 近日廣州南車站派出所民警就抓獲了兩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依法對二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4月5日上午, 陳伯來到廣州南站售票廳準備購買車票回郴州老家, 剛到售票廳就碰到了一位自稱姓劉的男子。 “小劉”主動搭訕, 告訴陳伯他剛剛排隊購票, 前往湖南方向的票已經全部賣完了, 他正發愁買不到票。
就在兩人聊天過程中,
見陳伯有些猶豫, “小劉”馬上稱願意嘗試一下, 並慫恿陳伯一起把身份證給了王某去購票。 為了讓陳伯相信“小劉”不是同夥, 王某給“小劉”買了一張到順德的短途票, 另一張是陳伯的車票, 並稱要收取車票和手續費共780元。 陳伯因心急回家只好把錢給了王某。 而事實上, 當天前往湖南方向的車票並沒有售罄。 作案後, 兩人將詐騙到的錢平分了事。
便衣民警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之後, 立即對兩名嫌疑人進行了抓捕。 而此時, 陳伯才意識到自己被“忽悠”了。 經審查, “小劉”和王某交代, 他們之前也曾用同樣的方法實施過兩起詐騙案件, 共騙取了旅客1400余元。
據廣州鐵路警方介紹, 火車站違法人員涉及此類常見詐騙犯罪一般分為四步:
第一步, 尋找目標, 首先在車站售票廳、自動售票處附近搜尋目標, 以學生、老人等旅客群體為主;
第二步, 主動搭訕, 一人問清目的地, 假稱他也要買票, 可是票已經賣完了;
第三步, 幫買車票, 另一人詢問是否要買票, 稱他辦法買到票;
第四步, 騙取錢財, 買到車票後高價賣給旅客, 以收取手續費的形式詐騙錢財。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群眾, 購票乘車期間要提高警惕, 可通過正規管道瞭解出行售票資訊, 購票時一定要前往正規售票視窗或售票網站買票, 不要輕信所謂“好心人”幫買車票, 或聲稱“有途徑”可以購買車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