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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送貨上門變成“特殊服務” 這事您怎麼看?

近幾年, 快遞代收點和智慧快遞櫃越來越多, 免去了家裡無人收件的苦惱, 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家裡明明有人, 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

5月1日起施行的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也有明確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在生活中, 一些智慧快遞櫃上已經標注了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關提醒。 可如今, 不少人收取快遞的方式卻是, 不管你在不在家, 願不願意, 都得去樓下代收點取, 本應送貨上門的快遞服務已經變了味道, 那麼, 對於這事, 您怎麼看?

有的市民覺得, 只要打過電話通知一下快遞放在哪裡, 自取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很多快遞只是發個資訊通知, 現在都不怎麼看資訊了, 很多時候都不能及時取到快遞, 這方面需要完善一下。

也有市民表示理解, 快遞送貨都趕時間, 送的東西比較多, 不想上樓也很正常。

對此, 有人表示, 網購消費時, 快遞也在服務範疇內, 送貨上門是快遞員應盡的義務, 不經消費者同意將包裹放在代收點,

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任, 包裹如損壞或者遺失, 後續維權也很麻煩。 不過也有人對此行為表示理解, 面對堆積如山的快遞, 快遞員也不容易, 遇到沒有電梯的老舊社區, 爬樓梯實在辛苦, 而且也避免了暴露自家情況, 免得不法分子登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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