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
快遞代收點和智慧快遞櫃越來越多,
免去了家裡無人收件的苦惱,
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家裡明明有人,
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
5月1日起施行的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也有明確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在生活中,
一些智慧快遞櫃上已經標注了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關提醒。
可如今,
不少人收取快遞的方式卻是,
不管你在不在家,
願不願意,
都得去樓下代收點取,
本應送貨上門的快遞服務已經變了味道,
那麼,
對於這事,
您怎麼看?
有的市民覺得,
只要打過電話通知一下快遞放在哪裡,
自取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很多快遞只是發個資訊通知,
現在都不怎麼看資訊了,
很多時候都不能及時取到快遞,
這方面需要完善一下。
也有市民表示理解,
快遞送貨都趕時間,
送的東西比較多,
不想上樓也很正常。
對此,
有人表示,
網購消費時,
快遞也在服務範疇內,
送貨上門是快遞員應盡的義務,
不經消費者同意將包裹放在代收點,
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任,
包裹如損壞或者遺失,
後續維權也很麻煩。
不過也有人對此行為表示理解,
面對堆積如山的快遞,
快遞員也不容易,
遇到沒有電梯的老舊社區,
爬樓梯實在辛苦,
而且也避免了暴露自家情況,
免得不法分子登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