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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三天鬧離婚,丈夫索要50萬彩禮被拒,妻子:差點給你禍害了

小鄭今年29歲是一家小超市老闆, 三個月前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妻子小何, 兩人一見鍾情閃婚成了夫妻, 按理說這新婚夫妻應該甜如蜜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才對, 可妻子小何卻在婚後的第三天就提出離婚, 這讓小鄭納悶不已。

小鄭告訴我們, 妻子今年26歲是一家美容店的服務員, 當初為了迎娶妻子進門, 可以說是花了大價錢, 彩禮錢加上其他一些雜七雜八一共花費了49.9萬, 可妻子卻在三天后提出離婚, 為此兩人大吵一架, 而後妻子回了娘家居住, 為此要一定要討個說法。

見到丈夫上門索要解釋, 妻子小何顯得很是氣憤, 小何坦言, 當初兩人確實相知相愛, 可婚後不久便發現丈夫身患多種疾病, 小病小痛就算了, 主要是有遺傳病, 為此覺得上當受騙才提出離婚, 說起這門婚事, 自己反而才是受害者, 如果沒有及時發現, 這人生就給丈夫禍害了。

妻子的一番話讓丈夫小鄭無法接受, 小鄭坦言確實身患遺傳病, 但這是婚後才發現的, 因為結婚之前跟妻子都沒有婚檢, 騙肯定算不上, 既然現在妻子嫌棄, 那麼離婚也行, 妻子必須歸還49萬的彩禮錢, 對此妻子小何表示拒絕。

最終, 雙方不歡而散, 小何覺得夫妻雙方已經同房, 有沒有感染什麼疾病還得上醫院查, 彩禮錢可以協商, 但不可能如數歸還, 至少要扣下一部分作為補償, 丈夫小何表示不能接受, 妻子的提議擺明就是沖著錢而來, 彩禮錢怎麼還得由法律來決定。 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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