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今年29歲是一家小超市老闆, 三個月前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妻子小何, 兩人一見鍾情閃婚成了夫妻, 按理說這新婚夫妻應該甜如蜜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才對, 可妻子小何卻在婚後的第三天就提出離婚, 這讓小鄭納悶不已。
小鄭告訴我們, 妻子今年26歲是一家美容店的服務員, 當初為了迎娶妻子進門, 可以說是花了大價錢, 彩禮錢加上其他一些雜七雜八一共花費了49.9萬, 可妻子卻在三天后提出離婚, 為此兩人大吵一架, 而後妻子回了娘家居住, 為此要一定要討個說法。
見到丈夫上門索要解釋, 妻子小何顯得很是氣憤, 小何坦言, 當初兩人確實相知相愛, 可婚後不久便發現丈夫身患多種疾病, 小病小痛就算了, 主要是有遺傳病, 為此覺得上當受騙才提出離婚, 說起這門婚事, 自己反而才是受害者, 如果沒有及時發現, 這人生就給丈夫禍害了。
妻子的一番話讓丈夫小鄭無法接受, 小鄭坦言確實身患遺傳病, 但這是婚後才發現的, 因為結婚之前跟妻子都沒有婚檢, 騙肯定算不上, 既然現在妻子嫌棄, 那麼離婚也行, 妻子必須歸還49萬的彩禮錢, 對此妻子小何表示拒絕。
最終, 雙方不歡而散, 小何覺得夫妻雙方已經同房, 有沒有感染什麼疾病還得上醫院查, 彩禮錢可以協商, 但不可能如數歸還, 至少要扣下一部分作為補償, 丈夫小何表示不能接受, 妻子的提議擺明就是沖著錢而來, 彩禮錢怎麼還得由法律來決定。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