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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遭遇記丨共用單車占盲道誰來管?

市民爆料:

市民王先生向今晚報反映, 位於和平區南京路國際商場外的天橋旁, 有一段盲道經常被數百輛共用單車佔用。 他從去年10月份開始, 通過88908890便民服務專線反映, 當時接線人員表示會轉給相關部門, 但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記者調查:

4月8日16時, 記者來到國際商場外的天橋附近, 看到不足50 米的盲道上, 分兩排擺放了200 多輛共用單車。

記者經過多方瞭解, 此事涉及和平區綜合執法局繁華區大隊和交管局和平支隊等部門。

4月9日15時30分, 記者來到位於新華路上的和平區綜合執法局繁華區大隊暗訪, 門衛告訴記者, 隊裡的人都出去了。 記者在門口等了20 分鐘後, 見到了該隊一位姓林的副隊長, 他說:“共用單車現在不服從管理呀。 ”

記者:咱們能不能清理一下?

林副隊長:不行。 我們不管清, 我們都是責令共用單車管理單位清。 這個事我可以幫你反映, 由局裡統一協調。

林副隊長記下了記者的電話說, 有結果後會和記者聯繫。

記者:您說的“局裡”是指哪個局。

林副隊長:是和平區綜合執法局。

和平區綜合執法局也在新華路上。 記者于16時30分來到該局, 門衛在瞭解情況後說, 現在權力都下放了, 但他可以找一位負責信訪的同志接待一下記者。

5分鐘後, 該局信訪科一位姓王的科長走了出來, 他說, 這事不歸他們管。 如果共用單車占壓綠地、破損堆放歸他們管。 記者反映的這個情況得找交管局和平支隊。

記者:剛才繁華區大隊說局裡可以聯繫共用單車公司, 然後讓公司方面來清理。

王科長:他們只能建議, 但企業聽不聽就是另一回事了。 交警方面也有專門管理自行車的辦公室, 綜合執法局沒有這個權力。

當日17時10分, 記者來到交管局和平支隊, 負責信訪的李警官說, 既然找到他們, 這個事他們不會推, 會向共用單車公司方面反映,

責令馬上處理。 同時, 李警官對記者說:“私下說一句, 共用單車並不歸交警隊管, 這個事就應該歸綜合執法管。 ”

4月10日下午, 交管局和平支隊秩序科盧警官給記者打來電話說, 已經聯繫共用單車公司, 對擠佔盲道的共用單車進行了清理。

記者 胡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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