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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曾說過:“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沒想到對於重慶市民吳某來說,
這句話並沒有起到警示作用——4月10日晚,
曾因騎摩托酒駕被處罰過的他,
今年剛拿到汽車駕照就再次飲酒駕駛,
結果不僅駕照被吊銷,
還面臨被追加行政拘留。
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今天(14日)上午採訪了辦理此案的巴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魚洞勤務大隊民警羅玉林。 他回憶起這個發生在週二晚上的酒駕案件也是一陣唏噓:“當時我們在巴濱路設卡查酒駕。 這個小車一靠邊, 駕駛員就不正常——他當時很抗拒酒精測試,
駕駛員吳某下車後通過呼氣式酒精測試, 證實是飲酒駕駛。 羅警官透露:“我們給他吹了兩次, 測試的結果是21mg/100ml和24mg/100ml, 達到了飲酒駕駛標準。 ”
吳某的酒精測試結果(截屏圖)
羅警官還特別提到了一個細節:在得知自己測試結果是飲酒駕駛之後, 吳某顯得很激動, 在被帶上警車後他一直用手拍自己的臉和額頭, 顯然異常懊悔, 還反復詢問辦案民警:“我的駕照是實習期, 會不會重新考啊?”
羅警官演示吳某拍頭的動作
為何會有這樣自罰的舉動?警方的調查很快揭曉了答案, 原來吳某有前科——他曾因為酒後駕駛摩托車被處罰, 留下了案底。 今年吳某剛考了駕照, 目前還處於實習期, 結果這次開汽車再次查到酒駕, 就屬於二次飲酒駕駛了。
法律面前不講人情, 羅警官表示吳某只能為他的僥倖心理埋單了:“按照相關規定, 羅某實習期內飲酒駕駛, 將接受扣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同時他要兩年之後才能重新考機動車駕駛證了。 加上這次是二次飲酒駕駛, 他還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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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 趙映驥/文 巴南區警方/圖·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