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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孩被判刑!只因這個壞毛病……你家孩子可能也有!

4月5日, 湖北襄陽一停車場突然起火, 借著風勢, 火勢迅速蔓延, 殃及了停車場裡停著的大巴車。

最終, 經過消防員和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撲救,

半小時後, 大火終於被撲滅。

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但有4輛大巴車被嚴重焚毀。

據調查發現, 火災原因是兩名9歲熊孩子在其中一輛車上玩火。

警方提醒:小孩闖禍, 家長要負監護責任。

近日, 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放火案, 15周歲的阿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緩刑一年。 繳獲的作案工具打火機1個, 依法予以沒收。

據瞭解, 阿傑曾“因為無聊”, 多次在住所附近放火玩, 還將起火現場的視頻發到朋友圈。

法院認為, 阿傑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危害, 但已構成放火罪(放火罪, 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 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燃燒財物時, 不管財物是他人所有還是自己所有, 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就屬於放火)。

15歲的阿傑也為自己的行為,

付出了嚴重的代價!

可要是家長事先能提前教育阿傑不要玩火,

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那麼要如何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呢?

1. 和孩子談論火, 回答孩子關於火的問題, 滿足其好奇心。

2. 和孩子一起看火災視頻, 告訴孩子玩火的危害性。

3. 家中的打火機、火柴等應放在孩子不易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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