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名54歲的男子在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俗稱科目四)時, 使用高科技作弊被交警發現。 隨後, 警方在考場外抓獲協助作弊的兩人。 14日, 綿陽安州交警通報, 場外兩人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被刑拘, 參加考試的男子一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警方介紹, 4月11日上午9時許, 在綿陽安州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場內, 一名考生神情緊張, 時常左顧右盼, 引起了監考民警的注意。 該考生(唐某, 男, 54歲)年齡偏大, 監考民警以其不熟悉電腦操作故前往查看, 在查看中發現唐某某耳內有異物。 民警意識到考生是在利用高科技作弊。
根據經驗, 這種接收器接收範圍有限, 為了全面查清案件, 監考民警並沒有立即終止唐某某的考試, 而是立即上報領導, 並通知考場其他民警前往考場附近查看其他協助作弊同夥。 大隊安排兩名便衣民警在安州小型汽車考場停車場內排查。 排查中, 便衣民警發現一輛桑塔納一直未熄火, 車內有一男一女, 民警在車內發現了信號接收器、信號發射器若干, 當即對兩人進行了控制。
後立即與轄區花荄派出所聯繫, 將三人帶走調查, 經查:
唐某某(男, 54歲, 涪城區塘汛鎮金廣村人)為能順利通過駕考考試, 聯繫了自稱從事辦理交管業務的胡某(男, 46歲, 涪城區塘汛鎮紅五村人), 胡某稱能讓唐某某順利通過交管考試, 並讓唐某某支付報酬四千元。 4月11日9時許, 在胡某的安排下, 武某(女, 29歲, 江油市三合鎮柏蓋村人)攜帶作弊使用的電子設備,
目前胡某、武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同時, 依據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大隊對作弊考生唐某作出了取消考試資格, 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試的決定。
梁有源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湯小均
原標題:54歲男子考科四作弊 場外2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