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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裡罵員警?拘起!

還記得朋友圈辱駡蜀黍那位嗎?

就是下面這位!

結果:辱警者行政拘留4日

3月28日, 貢井公安分局筱溪街派出所傳喚了殷某, 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調查, 殷某在好友眾多的微信朋友圈發佈的辱警言論已被人評論, 並在網路上傳播, 對規範執法的執勤交警的生活造成了影響。

民警對殷某進行了法制教育, 殷某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 鑒於殷某辱駡執勤交警造成的惡劣影響, 4月1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貢井公安分局筱溪街派出所依法對殷某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辱警事件再次發生

在上述辱警案件發生後, 又發生了一起辱警事件。 駕駛人陳某因在大安區二醫院門口違反禁令標誌標線被監控抓拍後心有不滿, 於2018年4月11日在某論壇發帖辱駡交警。 該帖被大安區交警大隊民警發現, 隨後大安區交警大隊向大安公安分局高硐派出所報案,

目前該案正在調查取證中。
保護不好自己, 我們如何保護人民?
在這個法治社會, 暴力抗法和辱警事件是對法律尊嚴和社會安全的踐踏。

身為法律的捍衛者, 我們規範的執法行為使法律的尊嚴得以彰顯。 交警依法執法、規範執法卻遭到辱駡, 這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辱警的本質是對法律的侮辱、踐踏!



另一方面, 肩負著保護人民重任的人民警察, 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好, 還有什麼能力保護好人民呢?
對辱警者依法處罰是對執法民警執法權威的維護, 彰顯了法律的尊嚴!自貢公安交警將切實維護民警執法權益, 對於膽敢挑戰法律之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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