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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區2018年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

羅湖區2018年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指南

■ 網上申請時間:4月28日—5月9日

■ 提交申請材料:5月12日—5月14日

■ 公佈新生名單:7月6日

招生物件

在羅湖區合法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現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深圳戶籍學生。

2. 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 在羅湖就讀小學六年級,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且在羅湖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申請條件及需交驗的證明材料

(驗原件, 不用交影本 )

重要提醒:

家長務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或完善計生資訊,

招生系統將直接與計生管理系統聯網比對, 根據申請兒童父母的計生狀況計算積分。

(一)深圳戶籍兒童

1. 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

2.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 父母的計劃生育資訊記錄。

4. 其他材料 :非本區小學畢業生提供《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及《驗證通知》。

(二)非深戶籍兒童

根據《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 號)規定:

1.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 兒童及父母的戶口名簿、身份證,

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係證明。

3.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連續滿 1 年的計算, 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 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5. 父母的計劃生育資訊記錄。

6. 其他材料:非本區小學畢業生提供《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及《驗證通知》。

(三)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

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現役軍人子女享受軍人子女入學優惠待遇。 申請小學和初中學位的現役軍人子女, 請家長帶上戶口本、軍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明等資料到深圳警備區政治工作處登記備案。 聯繫電話:22389035。

(四)臺灣籍兒童

1. 區教育局出具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臺胞證》到教育局教育一科辦理》。

2. 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 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五)住房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要求及說明

2. 申請學位的房產, 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擁有≥51%的產權。

3. 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 分別提供下列材料及與房屋位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按特殊房產處理, 不予積分。 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②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及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即無房證明)。

4. 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 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

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5. 單位職工(集體)宿舍。 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 住房屬所在單位所有。 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明, 父母(或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係證明和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 及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按租房(藍本)處理。 不予積分。

6. 2018年4月30日前未入夥的住房, 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 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 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夥的, 由學校視學位元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7.《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有效的租房憑證。 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和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特殊房產,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資訊》(藍色封面)證明。不予積分。

9. 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資訊》發證日期為准,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滿一年。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

10. 《內地居民採集表》由社區工作站出具;《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管理部查詢列印(地址:羅湖區愛國路3046號惠名大廈)。

學位安排原則和辦法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範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按大學區範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為羅湖區居住生源。

(二)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按類別/積分高低安排學位。

(三)個別區域實行大學區和共用學區招生。

大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羅湖高級中學濱河初中部實行大學區招生。

共用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紅桂中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共用學區(共用範圍及申請辦法見“申請時間和辦法”)。

(四)採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後取積分”招生方法,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錄取。先按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住房性質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或監護人)的戶籍、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生等狀況計算積分及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學位總數劃定最低入學控制類別/積分線,按照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由招生系統自動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積分只在同一類別的申請人之間比較,不同申請類別不比較積分。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 分類方法 :申請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戶籍、住房性質等情況自動給出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學位申請材料和有關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學位申請類別。

2. 積分方法:先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然後根據申請人的戶籍、居住、社保、計生等情況計算積分和加分。家長網上填報入學申請資訊後,申請系統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填報的相關申請資訊,自動給出該申請兒童的初始積分。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學位申請材料和有關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該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

(1)深圳戶籍學生:①父母的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時間,每滿一個月積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不積分。

(2)非深圳戶籍兒童:按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時間,每滿一個月積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只有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符合申請條件。

(3)加分項目:①獨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戶籍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或雙方有居住證(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加20分。③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0分;C、D類加10分。

附: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 “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的應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並擁有產權。

3. 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非住宅用途公寓,能證明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 港澳籍適齡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類”,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I類”,父母為深圳以外內地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II類”。

3.學位安排方法

國有民辦學校按招生簡章和核定招生計畫,採取“積分+面談”方法提前錄取;公辦學校視全區學位總數劃定最低入學控制類別/積分線,根據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由招生系統自動錄取。提前批沒有錄取的,投檔至第一志願排隊錄取,第一志願沒有錄取的,投檔至第二志願錄取,第二志願沒有錄取的,由此類推。如果申請兒童的所有志願都沒有錄取,簽署了服從調劑安排承諾的,將根據學位餘量按類別/積分順序分流調劑。不服從調劑安排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學位。民辦學校錄取完招生系統符合條件的學生,還有學位的,由各學校自主招生。

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就讀學校學費高於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五)實行學區住房學位申請限制。

為了科學、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全區所有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申請鎖定,一套住房一個學年內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部分學位特別緊張的學校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即初中三年不可重複申請學位(相同父母或監護人不受影響)。

1. 家長在網上報名系統錄入住房資訊時,只需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資訊中選取,不用自己錄入位址,家長選擇該套住房並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兒童再以該套住房申請時,電腦報名系統將拒絕申請。一套住房被鎖定後,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小學六年、初中三年後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被鎖定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 查詢),其他學校一律在次年三月解鎖。

2. 下列學校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

深圳中學初中部、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翠園中學初中部、翠園中學東曉校區、羅湖外語學校初中部、桂園中學、羅湖外語學校初中實驗部、松泉中學、筍崗中學、文錦中學、布心中學、東湖中學共12所中學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學位鎖定三年。

3. 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招生系統將進行自動記錄和核對。對申請年限間隔不到,申請人的住房已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仍然在讀),非深戶籍申請人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深圳戶籍申請人可申請備選分流學校。分流學校在網上申請時會自動提示。

4. 為避免假租賃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學位被鎖定而引起矛盾和糾紛,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應由出租人(業主)簽署《申請學位業主知情書》交申請學校(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下載)。

申請時間和辦法

(一)網上申請。4月28日—5月9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 “羅湖區2018年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重要提示:

1. 填報志願。分三批:①提前批。可填報1個國有民辦學校志願;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願(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用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願1個。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加填1個民辦學校志願。沒有填滿志願和重複志願的將不能保存。

2. 大學區和共用學區。

(1)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個公辦學校志願(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加填1個民辦學校志願,沒有填滿志願和重複志願的將不能保存)。

(2)共用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紅桂中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共用學區。筍崗中學、松泉中學、羅外初中實驗部、文錦中學等學校地段非深戶籍申請學生除填報本學區地段學校志願外,必須加填上述三個共用學區志願(選填二個,也可直接申請該校)。

3. 因個別中學學位特別緊張,地段內生源集中,需實行提前分流。請地段內學生(家長)認真閱讀如下說明,並根據自己的條件,按說明要求到相應學校申請學位,不按說明到指定學校申請的,將視為無效申請。

(1)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該校的招生計畫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C、D、E、F 類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東湖中學學位。

(2)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該校的招生計畫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 E 、F類分流到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原羅湖中學)申請。

(3)區屬學校:①翠園中學初中部(怡景校區)只受理地段內A、B、C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文錦中學學位。 ②羅湖外語學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羅湖外語學校初中實驗部學位。③翠園中學東曉校區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學位。④桂園中學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紅桂中學學位。

4. 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資訊,申請人點選住址(包括社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資訊。非地段住房學位申請系統將拒絕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5. 區外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

在本市外區小學及本市以外小學就讀,符合我區申請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家長(監護人)現在羅湖居住的,5月5日(週六)持戶籍證明及羅湖的住房(居住)證明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在讀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注明全國學籍號,所在區/縣教育局教育科蓋章),到羅湖區報名站(鳳凰路鳳凰街41號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二部)核實申請資格,領取《驗證通知》後,再上網填報申請資訊(上述學生只有到羅湖區報名站核准後,才具有申請我區初一學位的資格)。

(二)學校驗證。5 月12日—14日,家長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按《申請條件及需交驗的證明材料》要求,備齊學位申請的有關證明原件(不用帶影本),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願地段公辦學校驗核申請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驗原件(學校驗核後掃描上傳至招生系統供有關部門審核),初審合格的領取學位申請回執。

注:

①大學區、共用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國有民辦學校志願的申請兒童到第一志願公辦學校驗證。

②已在網上申請,申請材料初審不合格的,可於5月16日向學校補交材料,超過時間學校不再受理。

(三)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招生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申請資訊比對驗核。驗核完成後,申請人可進入招生系統查看比對驗核結果。

(四)學位安排。

1. 第一階段(6月25日前):提前批錄取(6月25日前)。國有民辦學校按招生簡章和核定招生計畫,採取“積分+面談”方法提前錄取。被錄取學生視為放棄公辦學校學位申請。

2. 第二階段(6月29日前):①第1批錄取。招生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畫,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申請兒童的申請類別和積分,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國有民辦學校志願,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志願進行電腦排位。②第2批錄取。符合條件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招生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願錄取到民辦學校。

3. 第三階段(7月上旬開始):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民辦學校如果錄取完招生系統符合條件的學生,還有學位的,由各民辦學校自主招生。

(五)公佈名單。7月6日,可到申請學校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已錄取的憑申請回執到學校領取《新生報到通知書》;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後公佈錄取名單。

(六) 新生報到。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准。

溫馨提示

(一)申請人填報的入學申請資訊(材料)經審核為完整、真實、有效的,視為有效申請。

(二)計算租住時間以《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備案(登記)日期為起始時間,截止2018年4月30日滿一年。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申請學位。

(三)已在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就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不能參加本次初一學位申請。

(四)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提供學位或不保證就近入學:①跨地段申請學校的;②不按規定時間申請學位的;③申請學位時提供虛假資訊和證明的;④學位申請開始後購、租房或遷戶口的。

(五)國有民辦和其他民辦學校,面向全區與公辦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同步招生,有意願報讀的適齡兒童可直接在網上預申請(學校位址及聯繫電話請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查詢)。

(六)凡屬今年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可到地段中學申請隨班就讀。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盲、聾啞、智障等小學畢業生,憑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申請學位(地址:布吉西環路,值班電話:89468111)。

(七)學校和家長如對殘疾兒童(深圳戶籍)能否正常隨班就讀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學校進行評估,出具《深圳市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鑒定表》,按評估意見執行。

(八)新生報到時,學校要收取《羅湖區兒童入託入學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家長可登陸羅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cyz.szepi.net/check/)自主查驗及列印證明,如未按時完成接種的,請帶小孩到居住地或學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補種疫苗,家長也可到接種門診列印查驗證明。

(九)在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學校地段內租房居住的租戶,申請學位須提交業主簽名的《申請學位業主知情書》。(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下載)。

(十)申請公辦學校學位不收取任何費用,家長務必親自前往有關部門和學校辦理小孩的入學證明材料及學位申請手續,不要隨便相信和委託別人代辦,以免上當受騙。

(十一)家長可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瞭解招生政策、諮詢招生問題、查詢申請狀態。

羅湖區2018年初一招生日程表

如果你對申請學位有疑問,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諮詢;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遞交《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申訴表可到各學校招生部門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羅湖教育應用網” —“學位申請”欄目下載)。

同時提供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的《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和與居住地址相符的《內地居民採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特殊房產,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資訊》(藍色封面)證明。不予積分。

9. 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資訊》發證日期為准,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滿一年。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

10. 《內地居民採集表》由社區工作站出具;《不動產資訊查詢結果單》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管理部查詢列印(地址:羅湖區愛國路3046號惠名大廈)。

學位安排原則和辦法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範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按大學區範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為羅湖區居住生源。

(二)符合條件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按類別/積分高低安排學位。

(三)個別區域實行大學區和共用學區招生。

大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羅湖高級中學濱河初中部實行大學區招生。

共用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紅桂中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共用學區(共用範圍及申請辦法見“申請時間和辦法”)。

(四)採取“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後取積分”招生方法,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錄取。先按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住房性質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或監護人)的戶籍、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生等狀況計算積分及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學位總數劃定最低入學控制類別/積分線,按照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由招生系統自動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積分只在同一類別的申請人之間比較,不同申請類別不比較積分。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 分類方法 :申請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戶籍、住房性質等情況自動給出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學位申請材料和有關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學位申請類別。

2. 積分方法:先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然後根據申請人的戶籍、居住、社保、計生等情況計算積分和加分。家長網上填報入學申請資訊後,申請系統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填報的相關申請資訊,自動給出該申請兒童的初始積分。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學位申請材料和有關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該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

(1)深圳戶籍學生:①父母的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時間,每滿一個月積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不積分。

(2)非深圳戶籍兒童:按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時間,每滿一個月積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只有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符合申請條件。

(3)加分項目:①獨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戶籍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或雙方有居住證(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加20分。③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0分;C、D類加10分。

附: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說明:

1. “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2. “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的應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並擁有產權。

3. 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非住宅用途公寓,能證明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 港澳籍適齡兒童,父母為深圳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類”,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I類”,父母為深圳以外內地戶籍的定為“港澳籍III類”。

3.學位安排方法

國有民辦學校按招生簡章和核定招生計畫,採取“積分+面談”方法提前錄取;公辦學校視全區學位總數劃定最低入學控制類別/積分線,根據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願順序由招生系統自動錄取。提前批沒有錄取的,投檔至第一志願排隊錄取,第一志願沒有錄取的,投檔至第二志願錄取,第二志願沒有錄取的,由此類推。如果申請兒童的所有志願都沒有錄取,簽署了服從調劑安排承諾的,將根據學位餘量按類別/積分順序分流調劑。不服從調劑安排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學位。民辦學校錄取完招生系統符合條件的學生,還有學位的,由各學校自主招生。

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政府按小學不超過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就讀學校學費高於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五)實行學區住房學位申請限制。

為了科學、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全區所有初中實行學區住房學位申請鎖定,一套住房一個學年內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部分學位特別緊張的學校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即初中三年不可重複申請學位(相同父母或監護人不受影響)。

1. 家長在網上報名系統錄入住房資訊時,只需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資訊中選取,不用自己錄入位址,家長選擇該套住房並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兒童再以該套住房申請時,電腦報名系統將拒絕申請。一套住房被鎖定後,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小學六年、初中三年後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被鎖定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 查詢),其他學校一律在次年三月解鎖。

2. 下列學校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

深圳中學初中部、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翠園中學初中部、翠園中學東曉校區、羅湖外語學校初中部、桂園中學、羅湖外語學校初中實驗部、松泉中學、筍崗中學、文錦中學、布心中學、東湖中學共12所中學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學位鎖定三年。

3. 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招生系統將進行自動記錄和核對。對申請年限間隔不到,申請人的住房已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仍然在讀),非深戶籍申請人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深圳戶籍申請人可申請備選分流學校。分流學校在網上申請時會自動提示。

4. 為避免假租賃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學位被鎖定而引起矛盾和糾紛,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應由出租人(業主)簽署《申請學位業主知情書》交申請學校(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下載)。

申請時間和辦法

(一)網上申請。4月28日—5月9日,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 “羅湖區2018年初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重要提示:

1. 填報志願。分三批:①提前批。可填報1個國有民辦學校志願;②第一批。填報公辦地段學校志願(單校劃片填1個,大學區和共用學區按提示填若干個);③第二批。民辦學校志願1個。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加填1個民辦學校志願。沒有填滿志願和重複志願的將不能保存。

2. 大學區和共用學區。

(1)大學區:申請兒童可填報學區內2個公辦學校志願(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必須加填1個民辦學校志願,沒有填滿志願和重複志願的將不能保存)。

(2)共用學區: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紅桂中學、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為共用學區。筍崗中學、松泉中學、羅外初中實驗部、文錦中學等學校地段非深戶籍申請學生除填報本學區地段學校志願外,必須加填上述三個共用學區志願(選填二個,也可直接申請該校)。

3. 因個別中學學位特別緊張,地段內生源集中,需實行提前分流。請地段內學生(家長)認真閱讀如下說明,並根據自己的條件,按說明要求到相應學校申請學位,不按說明到指定學校申請的,將視為無效申請。

(1)深圳中學初中部是市屬學校,該校的招生計畫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C、D、E、F 類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東湖中學學位。

(2)市第二實驗學校初中部是市屬學校,該校的招生計畫由市教育局下達。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 E 、F類分流到羅湖高級中學初中部(原羅湖中學)申請。

(3)區屬學校:①翠園中學初中部(怡景校區)只受理地段內A、B、C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文錦中學學位。 ②羅湖外語學校初中部只受理地段內A、B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羅湖外語學校初中實驗部學位。③翠園中學東曉校區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教科院附屬學校初中部學位。④桂園中學只受理地段內A、B、C、D類小學畢業生申請學位,地段內其他類別小學畢業生請申請紅桂中學學位。

4. 系統已導入每個學校地段內的所有住房資訊,申請人點選住址(包括社區、樓名、房號)即可,無需輸入住址資訊。非地段住房學位申請系統將拒絕申請,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個住戶申請學位。

5. 區外小學畢業生申請我區初一學位

在本市外區小學及本市以外小學就讀,符合我區申請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家長(監護人)現在羅湖居住的,5月5日(週六)持戶籍證明及羅湖的住房(居住)證明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在讀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注明全國學籍號,所在區/縣教育局教育科蓋章),到羅湖區報名站(鳳凰路鳳凰街41號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二部)核實申請資格,領取《驗證通知》後,再上網填報申請資訊(上述學生只有到羅湖區報名站核准後,才具有申請我區初一學位的資格)。

(二)學校驗證。5 月12日—14日,家長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按《申請條件及需交驗的證明材料》要求,備齊學位申請的有關證明原件(不用帶影本),到網上預報的第一志願地段公辦學校驗核申請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驗原件(學校驗核後掃描上傳至招生系統供有關部門審核),初審合格的領取學位申請回執。

注:

①大學區、共用學區和填報了提前批國有民辦學校志願的申請兒童到第一志願公辦學校驗證。

②已在網上申請,申請材料初審不合格的,可於5月16日向學校補交材料,超過時間學校不再受理。

(三)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招生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申請資訊比對驗核。驗核完成後,申請人可進入招生系統查看比對驗核結果。

(四)學位安排。

1. 第一階段(6月25日前):提前批錄取(6月25日前)。國有民辦學校按招生簡章和核定招生計畫,採取“積分+面談”方法提前錄取。被錄取學生視為放棄公辦學校學位申請。

2. 第二階段(6月29日前):①第1批錄取。招生系統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畫,按“類別/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申請兒童的申請類別和積分,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國有民辦學校志願,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志願進行電腦排位。②第2批錄取。符合條件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招生系統按家長填報的志願錄取到民辦學校。

3. 第三階段(7月上旬開始):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民辦學校如果錄取完招生系統符合條件的學生,還有學位的,由各民辦學校自主招生。

(五)公佈名單。7月6日,可到申請學校查詢學位申請結果,已錄取的憑申請回執到學校領取《新生報到通知書》;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學校在招生結束後公佈錄取名單。

(六) 新生報到。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准。

溫馨提示

(一)申請人填報的入學申請資訊(材料)經審核為完整、真實、有效的,視為有效申請。

(二)計算租住時間以《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備案(登記)日期為起始時間,截止2018年4月30日滿一年。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申請學位。

(三)已在各類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就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不能參加本次初一學位申請。

(四)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提供學位或不保證就近入學:①跨地段申請學校的;②不按規定時間申請學位的;③申請學位時提供虛假資訊和證明的;④學位申請開始後購、租房或遷戶口的。

(五)國有民辦和其他民辦學校,面向全區與公辦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同步招生,有意願報讀的適齡兒童可直接在網上預申請(學校位址及聯繫電話請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查詢)。

(六)凡屬今年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可到地段中學申請隨班就讀。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盲、聾啞、智障等小學畢業生,憑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申請學位(地址:布吉西環路,值班電話:89468111)。

(七)學校和家長如對殘疾兒童(深圳戶籍)能否正常隨班就讀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學校進行評估,出具《深圳市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鑒定表》,按評估意見執行。

(八)新生報到時,學校要收取《羅湖區兒童入託入學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家長可登陸羅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cyz.szepi.net/check/)自主查驗及列印證明,如未按時完成接種的,請帶小孩到居住地或學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補種疫苗,家長也可到接種門診列印查驗證明。

(九)在實行學區住房學制內鎖定學校地段內租房居住的租戶,申請學位須提交業主簽名的《申請學位業主知情書》。(可在“羅湖教育應用網”—“學位申請”下載)。

(十)申請公辦學校學位不收取任何費用,家長務必親自前往有關部門和學校辦理小孩的入學證明材料及學位申請手續,不要隨便相信和委託別人代辦,以免上當受騙。

(十一)家長可關注“羅湖教育”微信公眾號,瞭解招生政策、諮詢招生問題、查詢申請狀態。

羅湖區2018年初一招生日程表

如果你對申請學位有疑問,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諮詢;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遞交《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申訴表可到各學校招生部門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羅湖教育應用網” —“學位申請”欄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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