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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全國率先試點“刷臉”執法

月19日, 深圳市交警召開新聞發佈會, 宣佈4月23日起正式在全國率先試點“刷臉”執法。 通過40套具備人臉識別功能的電子員警, 深圳交警將對特殊行業人群闖紅燈、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和“失駕”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刷臉”執法。

據瞭解, 此次深圳交警試點推出的首批“刷臉”執法設備, 在全市共建設40套。 其中包括10套路口行人、機動車闖紅燈人臉識別電子員警執法設置, 10套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人臉識別電子員警執法設備, 以及20套高清卡口人臉識別電子員警執法設備。

首批執法對象限定為特殊行業人群和“失駕”人群。

深圳交警局局長徐煒解釋, 外賣、燃氣、快遞等人員為了趕時間, 駕駛非機動車、超標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較為突出, 導致交通違法頻發甚至引發嚴重交通事故。 “失駕”人員曾經取得過駕駛資格, 但因醉駕、毒駕等原因被剝奪駕駛資格。 且隨著執法力度加大, “失駕”人群的數量不斷增加。 他們上路行駛, 更具危害性。

“刷臉”執法流程並不複雜。 例如, 特殊行業人群違法闖紅燈被設備抓拍後, 其人臉資訊將與後臺“特殊行業人群”資訊庫自動比對。 人工審核確認完成後, 系統將自動提取違法行為人在交警備案登記的手機號碼, 發送違法處罰告知資訊。 收到違法資訊後, 當事人若對自身交通違法無異議, 可通過深圳交警微信服務號、APP用戶端、微信及支付寶“城市服務”等管道自行繳款。

如有異議, 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機動訓練大隊違法處理視窗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 深圳交警還特別對違法行為人通過斑馬線是騎行或是推行的不同, 進行“分檔處罰”。 騎行闖紅燈通過斑馬線, 罰款100元, 推行(或行走)闖紅燈通過斑馬線罰款20元。 如遇違法當事人闖紅燈通過斑馬線時戴頭盔, 無法進行人臉識別, 深圳交警將直接將違法資訊發送給所屬企業, 由企業確定違法當事人, 建立無縫查處機制。

“一直以來, 交警的非現場執法的查處物件只能是車, 而不能精准打擊違法行為人, 以致各種躲避行政、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處理,

隱患也因此得不到消除。 ”徐煒表示, “刷臉”執法模式的推出, 將實現非現場執法從查處“車”到查處“人”的精准執法轉變, 從而促使深圳市民不斷強化遵法、守法意識, 合力構建更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環境。

4月23日深圳“刷臉”執法電子員警開始啟用後, 深圳交警將開展一周的宣傳過渡, 5月1日正式執法。 徐煒透露, 下一步, 深圳交警將建設更多具備人臉識別功能的電子員警, 並且不斷提升人臉識別技術, 逐步將執法範圍推行至全部的交通違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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