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輛出租給吸毒人員, 致使車輛無法追回, 不是及時補救, 卻謊稱車輛被盜騙取保險費。 近日,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一審以保險詐騙罪, 分別判處被告人周國銳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陸亮有期徒刑二年, 並處罰金1.5萬元。
2015年5月, 被告人周國銳、陸亮在橫縣成立了一家二手車銷售有限公司, 從事二手車銷售、租賃服務。 同年9月7日, 該公司將一輛起亞小轎車出租給梁某, 後樑某又輾轉將該車借給吸毒人員閉某使用, 閉某借車後一直未歸還, 人也不知去向。
(何家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