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但這次是過了50年!
小時候被鄰居打破嘴唇, 50年後, 高某在路上遇到了打他的鄰居王某, 便怒氣上湧將王某打成骨折。
2017年11月3日上午10點左右, 高某路過水電路附近時, 遇到了曾經的鄰居王某正坐在路邊和朋友喝茶聊天。 本以為熟人相見, 能夠寒暄敘舊。 不料高某趁王某不注意, 上前用手抓住其衣領還扇了他一巴掌, 接著又把王某一把拉倒在地, 用腳踢打其上身。 王某朋友見狀遂立即報警。
據高某的供述, 他和王某是一起長大的鄰居。 大約50年前, 當時兩人都在上小學, 王某曾動手打過高某。
“在我們七八歲的時候, 他曾經打過我, 把我嘴唇打得都翻過來了, 一直留有後遺症, 這次碰到他就想向他討個說法。 ”不料王某告訴高某已經不記得50年前的事情, 也不記得曾經打過高某。 回想起童年被打的情景, 高某很生氣, 上前拉住王某便打。
高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致人輕傷, 其行為己觸犯刑法。 經鑒定, 被害人王某因外傷致左側第7、8、9、10肋腋段骨折, 構成輕傷二級。 高某到案後, 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表示認清到自己的錯誤, 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 向被害人王某支付賠償款並取得了王某的諒解。
目前,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王某提起了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