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和父親吃飯, 父親把餐桌上的藥酒一飲而盡;女主角生病了, 立刻有人送來胃藥;宮鬥戲裡需要滋補, 太后常用阿膠……
記者調查發現, 本需要審查的藥品廣告, 如今卻是熱播影視劇中的“熟臉”。 專家認為, 植入廣告也是商業廣告, 必須遵守廣告法所有規定。
熱播影視劇男女主角為何常“吃藥”?
2016年起, 某品牌藥酒多次出現在熱播影視劇裡。 劇中人物吃飯時, 餐桌上常常擺著幾瓶, 無論男女老少, 端著酒杯一飲而盡。 但事實上, 這一品牌藥酒是國藥准字甲類非處方藥, 其藥品說明書明確標有“兒童、孕婦禁用, 陰虛陽亢者、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的使用禁忌。
據不完全統計, 2017年有數十部劇碼有藥品廣告植入, 涉及多個藥品品牌。 在這些影視劇中, 投放植入廣告的藥品相關禁忌均未顯著標明, 可能對有相應禁忌症的患者產生誤導。
記者調查還發現,
藥品廣告植入緣何處於“灰色地帶”?
2015年修訂的廣告法對電視臺直接播放的藥品廣告進行了全面限制, 卻未對影視劇藥品廣告植入作明確規定, 使之成了“漏網之魚”。 由於管轄範圍存爭議、多部門審查協作難度大, 影視劇成為藥品廣告植入的“舞臺”,
對於管轄範圍, 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應鈞認為, 影視劇中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