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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佈7起2017年打騙打虛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4月19日, 國家稅務總局公佈7起2017年打騙打虛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一、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

2017年8月, 廈門市國稅局成功查處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 經查實, 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 廈門琪潤貿易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購進和出口貨物的情況下, 採取偽造貨物買賣合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假結匯等方式假報出口, 累計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8575.95萬元。 廈門市國稅局追繳該公司騙取的出口退稅款8039.43萬元並處一倍罰款, 不予退稅536.52萬元, 依法停止該公司出口退稅權3年, 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式。

二、深圳“鐵鍬1號”虛開騙稅案

三、吉林宏興糧貿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7年4月, 吉林省松原市國稅局成功查處扶餘市宏興糧貿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經查實, 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 犯罪嫌疑人陳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農民身份資訊, 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 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2279份, 涉及金額1.92億元, 稅額2501萬元。 同時, 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向河北、遼寧等10省市的36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836份, 涉及金額1.81億元, 稅額2359萬元。 松原市國稅局已向下游受票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出《已證實虛開通知單》, 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式。

四、內蒙古“3·0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7年9月,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國稅局聯合公安機關成功查處“3·0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經查實, 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間, 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王某為首的虛開團夥, 虛假註冊成立4家企業, 通過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虛假鐵路貨運發票, 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8704萬元。 同時, 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 先後為北京、天津等15個省市97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6065份, 涉及金額5.98億元, 稅額1.02億元。 包頭市國稅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出《已證實虛開通知單》。 目前,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式。

五、瑞意(大連)進出口有限公司等兩戶企業騙稅案

2017年12月, 大連市國稅局聯合公安機關成功查處瑞意(大連)進出口有限公司和愛爾美(大連)進出口有限公司騙稅案。

經查實, 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間, 犯罪嫌疑人劉某實際控制的兩戶企業虛構貨物採購業務, 虛假支付貨款, 接受7戶生產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455份, 涉及金額1.2億元, 稅額2037萬元。 同時, 在沒有實際出口業務的情況下, 利用他人出口報關資訊假報出口, 累計向稅務機關申報退稅1905萬元。 大連市國稅局追繳兩戶企業已退稅款303萬元並處一倍罰款, 不予退稅1602萬元, 依法停止企業出口退稅權3年。 目前, 公安機關正在對該案依法進行處理。

六、陝西寶雞固成商貿有限公司等六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7年10月, 陝西省寶雞市國稅局聯合公安機關成功查處寶雞固成商貿有限公司等六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經查實, 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間, 以高某某等3人為實際控制人的虛開團夥, 冒用他人身份資訊註冊成立寶雞固成商貿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 通過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958份, 涉及金額1.03億元, 稅額1754.82萬元。 同時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 累計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165份, 涉及金額9883.10萬元, 稅額1680.13萬元。 寶雞市國稅局已向下游受票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出《已證實虛開通知單》。 目前,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式。

七、重慶科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騙稅案

2018年, 稅務總局將繼續在防範和打擊出口騙稅部際聯席會議的領導下, 充分依託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中國人民銀行四部門協作機制,

深入開展跨部門、跨區域打擊騙稅和虛開專項行動, 保持打擊騙稅和虛開高壓態勢, 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 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 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秩序, 更好地服務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

(責編:武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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