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司司長張波今日表示, 2018年底前長江經濟帶11省市要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源地的整治。 2019年底前, 全國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生態環境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 有記者問, 目前我國多個飲用水水源地仍存在環境污染隱患, 威脅老百姓生活安全, 請問生態環境部有哪些措施來保護飲用水源?此外, 生態環境部上個月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 縣級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排查。 目前排查主要發現了哪些問題?
對此, 張波表示,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都專門針對飲用水源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 中央財經委第一次會議也把飲用水源保護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標誌性戰役。
一是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 各地要按照有關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科學合理的劃定保護區的範圍, 保護區劃定是水源保護的基礎, 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視負起這個責任。 保護區劃小了不行, 劃大了也不行, 不劃更不行。 現在的問題是有些地方要麼是劃小了, 無法有效保護水源水質;要麼是太隨意劃大了, 監督管理沒有可操作性。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 保護區劃定以後就是生態紅線了, 我們現在生態紅線的劃定, 飲用水源保護區就是其中一類。 各地要做好“守退補”的工作, 所謂守, 就是一旦科學合理劃定這條紅線, 就要堅決的守住它, 絕不能建設有污染破壞生態環境有重大環境風險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不允許的專案,
由於歷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暫時難以退出的, 一定要採取生態補救的措施, 不能放任自由。 在這方面各地要有底線思維, 要麼你調整飲用水源地, 要麼你要想辦法把威脅水源的專案退出來, 在這點上非常考驗地方政府保護優先、實事求是、統籌兼顧、依法行政的本領,
他介紹, 2016年—2017年這兩年, 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執法的專項行動, 在這個專項行動中, 對地級及以上城市319個水源地共計排查發現了490個問題, 這些問題截止到目前已經全部整改完畢。 一大批過去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得到了有效解決, 取得了良好成效。 這個是很不容易的, 我曾經到現場看過, 的確是水源地裡面有一些老大難問題, 過去想解決而解決不了的這次都得到了有效解決。 我們的環監局牽頭負責這項工作, 他們做的是很好的。
他進一步指出, 今年生態環境部還將聯合水利部, 督促各地開展水源保護區的“劃”(劃定)、“立”(標誌設立)、“治”(違法問題整治)三方面工作,
(責編:張葦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