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平頂山訊魯山縣法院執行幹警李培輝4月13日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 他利用網上查控系統迅速鎖定擔保人帳戶, 促使借款人於19日上午便履行了13萬元案件款。 這起涉及標的近14萬元的執行案僅用短短不到6天時間就圓滿執結, 贏得申請人拍手讚歎。
2015年9月, 家住魯山縣梁窪鎮某村的曹某和劉某夫妻在好友張某的擔保下與魯山縣某公司簽訂合同向該公司借款9萬元用於肉豬養殖。 起初曹某夫妻還按時支付利息, 然而2016年1月後就不再付息了, 合同到期後也不償還本金。 經魯山縣某公司多次催要,
曹某等三人視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為無物, 依然百般推諉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 今年4月13日, 魯山縣某公司遂再次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幹警李培輝接案後便第一時間向三人送達了強制執行法律文書同時實施網路查控。 通過網路查控發現張某銀行帳戶裡有1萬餘元存款, 便立即實施凍結。 因同案件標的相差尚遠, 為了不打草驚蛇, 便沒有立即通知張某。
4月16日, 李培輝再次關注張某帳戶的時候發現又多了5萬元存款,
聽到這裡張某一下子就急了, 一個勁兒的表示自己看好的房子很快就要售出了, 請執行幹警幫忙解封。 李培輝便趁機告訴張某, 案件沒有執行完之前肯定無法解封被凍結的帳戶,
果然, 三天之後也就是4月19日上午, 張某便帶著曹某夫妻來到法院, 將13萬餘元全部案款交給了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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