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影視劇裡都有這樣一句臺詞, 說“兄弟妻不可欺”, 再好的兄弟, 你也不能惦記人家的老婆。 可就在最近, 民警在調查工作時發現, 一名男子竟然與自己的弟媳、侄子同居, 而且還與自己的弟媳以夫妻相稱, 這樣有違倫理的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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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 梁溪公安分局金星派出所接到山西警方提供的線索, 說有一名在逃人員的兒子, 居住在金星派出所轄區。 金星派出所接到線索以後, 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民警很快核實了胡某妻子和兒子的情況, 卻並沒有發現胡某的活動資訊。 不過, 一名和他們共同生活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巧的是, 他也姓胡。
不僅如此, 民警在調查戶籍資訊時發現, 現在和胡某妻子一起生活的男子,
最終,
胡某交代了自己在1998年夥同他人在山西實施搶劫的犯罪事實,
也承認了這麼多年來,
自己一直在冒用哥哥的身份生活。
目前, 胡某已經移交給山西警方接受進一步審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