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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昆明對3家共用單車企業開罰單 各罰2萬

都市時報全媒體訊

4月16日下午, 昆明市五華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小黃車、摩拜、哈羅單車三家公司開出處罰告知書, 每家公司被各罰款2萬元。

行政處罰告知書

針對共用單車亂停亂放嚴重的情況, 經約談和多次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 五華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27條第一款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和42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下發處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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