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Uber因“Hell”軟體遭遇集體訴訟 法官再次駁回原告大部分訴訟

(據Engadget報導)優步因追蹤Lyft司機而遭遇集體訴訟, 不過本案主審法官週三再次駁回了原告的多數主張。

去年, 有報告顯示, 優步在2014年至2016年間使用了一個名為Hell的程式,

可通過唯一ID編號對Lyft司機進行跟蹤。 據稱, 優步使用他們內部稱為“Hell”的秘密軟體程式跟蹤Lyft司機, 用它可以看到有多少Lyft司機是可載客狀態, 看到他們的價格, 還能查看是不是有人同時在優步和Lyft供職, 然後通過為這些司機提供更多的乘車機會和獎勵來哄騙他們只供職於Uber。

由此便引發了集體訴訟, Lyft司機Michael Gonzales聲稱該程式導致其收入減少, 並且違反了竊聽法(Wiretap Act)、存儲通信法(the 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 加利福尼亞州侵犯隱私法(the 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和加利福尼亞州綜合電腦綜合電腦資料訪問和欺詐法案(the California Comprehensive Computer Data Access and Fraud Act)。 昨天, 主審法官駁回了大部分訴訟, 但原告依然能夠修改起訴書並再次起訴。

Jacqueline Corley法官駁回了有關“竊聽法”, “存儲通信法”和“加州侵犯隱私法”的投訴。 然而, 她卻發現原告的確由於Uber的“Hell”應用程式而失去了收入, 不過, 如果他想再次上訴, 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Corley法官還駁回了關於Uber違反加州綜合電腦資料訪問和欺詐法案的指控, 但Gonzales也可以修改他的起訴, 只要有相關證據。

去年8月, Corley法官已經駁回了本案的第一版起訴書,

此次遭到駁回的是修改後的第二版, 當然, Gonzales可以繼續修改並起訴。

(翻譯:周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