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發佈《2018年財政重點強農惠農政策》,2018年農業直補資金下發時間為:全國各地區要在6月30日之前發放完畢,今年的政策與往年有所不同,又有哪些不同呢?
今年的政策與往年有所不同,
1:農業直補資金領取方式變化
以前:糧食補貼單獨發放, 農資綜合補貼與農作物良種補貼再進行核發;
現在:糧食補貼不再單獨發放, 而是與農資綜合補貼與農作物良種補貼一併發放, 並且補貼到戶;
2:農業直補資金領取條件變化
以前:只要你的土地規模在鄉村進行備案, 就可以申領農業直補資金;不分種類, 也不測量面積。
現在:土地的規模是需要核定後才能給錢, 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 究竟屬於哪種類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3:農業直補資金補貼物件變化
以前:只要是種地的農民都能拿到糧食補貼。
現在:對“只要是種地農民”進行了細分,
2018年農業直補重點補貼四類人
1從事新型農業生產的農民
2從事農村相關的社會化服務的農民
3堅持機械化, 高效率發展農村綠色特色產業的農民
4以保護土地的耕種能力為前提, 堅持發展高效農業的農民
如果你有以下情況,部分農民朋友因此將失去獲補資格
1.補貼按照誰種地補給誰的原則, 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 按承包協議處理。
2.拋荒地和非農業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補貼。
3.補貼不得用於高效農業, 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常年不種糧的, 不予補貼。
4.擁有承包地超過3年及以上沒有使用, 且沒有辦理流轉的農民;
5.利用承包地從事與糧食生產無關的活動的農民;
6.未經同意私自開荒的農民。
7.耕地轉為設施農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