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20時, 家住巴南區李家沱的彭先生在公車上撿到一個棕色錢包。 彭先生撿到錢包後立即向李家沱派出所報警, 經民警核對資訊, 告訴彭先生錢包主人已報警稱錢包丟失, 現在失主在南泉。 彭先生給民警說正好他兒子住在南泉, 可以讓他兒子順便帶回去, 免得失主多跑一趟。 民警就告訴彭先生到了去南泉派出所, 已經通知了那面民警, 他們會處理。 彭先生便將錢包交給兒子, 讓其兒子拿到南泉派出所還給失主。
晚上22時, 彭先生兒子來到南泉派出所說明原由, 經民警核實, 錢包內有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和幾百元現金,
不久胡先生就趕來了派出所, 他十分激動稱自己都沒想到錢包真的能找回來, 裡邊的幾百塊錢丟了是小事, 但證件等物品丟失後補辦十分麻煩。 胡先生對彭先生父子表示了感謝, 並拿出錢包裡全部的現金作為報酬, 強烈希望彭先生兒子接受。 彭先生兒子拒絕了, 說這是自己該做的, 兩人推來推去十來分鐘, 眼看都不退步, 民警便建議胡先生將錢收好, 留個好心人的電話, 找個時間請他們兩父子吃個飯。 雙方接受了民警的建議, 有說有笑, 一起離開了派出所。
民警提醒, 胡先生的錢包這次不僅失而復得, 還因此結交了一個朋友, 實屬運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