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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執行重點工作月報告季調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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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 是脫貧摘帽實現首批退出、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 為扎實推進“作風建設年”, 以鐵的紀律和硬的作風確保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市委、市政府出臺了系列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從今天起我們將在《昭通新聞》系列解讀這些制度措施, 今天解讀《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月報告季調度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增強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精准、有力、有序推進各項重點工作, 提高工作品質和效率,

確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特建立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月報告季調度工作制度(試行)並於2018年4月起執行。

月報告要求市委常委、副市長對照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書, 立足分管聯繫工作, 對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大事特事進行書面月報告, 重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上月所做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困難問題及下月主要計畫打算。 書面月報告要求直奔主題、直截了當、簡明扼要, 於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的書面報告。

季調度要求市委常委和副市長在書面月報告的基礎上, 每季度對推進落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大事特事等情況作季度工作彙報。

彙報內容要與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對標對表, 逐項回應, 認真分析, 總結經驗, 發現差距, 找准原因, 提出下季度及今後的工作目標和措施辦法等。 市委、市政府通過召開季度調度會議的方式, 聽取彙報, 分析研究, 推進落實。

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季度調度會議原則于每年1月上旬、4月上旬、7月上旬、10月上旬由市委書記召集並主持召開, 會議將結合工作實際, 突出重點, 有針對性地隨機點名抽查彙報。

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主要領導參照以上要求執行, 向市委書面報送每月和每季度推進落實市委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情況。 若遇重大工作情況或重要緊急情況, 必須堅持“一事一報告”, 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並在書面月報告、季度調度會議中進一步加以說明。

來 源丨昭通台 劉彥

審 稿丨楊宇航

責任編輯丨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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