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梅/文
我們連篇累牘的關注這個跨省被抓的醫生, 是出於公義, 也是出於私心:我和我娘都擔心他娘的流氓。
公權力任性, 誰都是受害者, 哪怕是體制內的領導(領導也上訪, 也找媒體喊冤, 自己搜索)。
但是不得不說, 這個醫生又是幸運的。 幸運的原因是大家的害怕, 和對方太過分了, 動用公權力涉及民事問題。 醫生評論藥品, 本來就是分內工作。
如果退一步講, 僅僅是民事賠償, 一索賠幾百萬上千萬(不少這類起訴案的起點是500萬), 怎麼辦?
打官司是打證據的。 無論是丁什麼園或者其他醫療號, 其實說的最多的是廣告, 這是坐實的。 這個沒問題啊, 本來就是處罰過的, 本來就有法律依據。
哪怕是質疑藥酒的療效, 追蹤其歷史, 也是以其之矛攻其之盾, 而且是放到整個中藥範疇來辯論, 這是專業角度, 沒任何問題。
這個藥品畢竟有藥准字, 是批准的。 說其是毒酒,
有人說, 依據是裡面的中藥成分本身有毒。 那就沒任何意義了, 因為不少中藥材都有毒。 按照中藥理論, 毒是他的藥性。
作為一個醫療號, 尤其是主打評論, 我們也“惹事”, 很少讚美, 經常批評。 但是每句話都會思考半天, 每個細節都會反復核實。
目前法制如此, 社會如此, 你給他講法律, 他給你講影響, 你給他講影響, 他給講規矩。
君子心粗, 小人心密。
人活一輩子, 總會和流氓打交道。 不怕, 怕也沒用, 碰到了就使勁懟, 懟死算球。 但是沒必要當冤死鬼。
事情告一段落了, 不過也給醫生朋友提個醒, 下文是一個前調查記者徐一龍先生的提醒, 調查記者是記者裡的特種兵,
當然, 必須說明, 因為那篇文章抓這個醫生不應該, 如果裡面有其他貓膩, 更應該追究責任。
本文是提醒醫生, 既要戰鬥, 又要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