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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排名倒數!江西這三個地方被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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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

湘東區、都昌縣、樟樹市

因空氣品質狀況不佳,

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問題

被江西省環保廳約談。

約談背景

今年我省PM2.5和優良天數比例兩項指標列入“國考”

據悉, 2018年開始, 國家啟動了新一輪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考核我省PM2.5和優良天數比例兩項指標, 根據環保部辦公廳關於徵求《2018年環保約束性指標計畫(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環辦規財函〔2018〕143號), 擬定我省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較2015年下降2.2%,

即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目標為89.7%, 這是全省必須要完成的剛性任務, 空氣品質改善任務比以往更重, 工作難度更大。

今年年初, 江西省環保廳印發了《2018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初步安排》, 明確將全省110個縣(市、區)、開發區納入空氣品質考核體系, 以PM2.5濃度進行排名(優良天數比例指標作參考)。 對連續三個月排名全省後十名的縣(市、區), 要求制定“退十”工作方案, 省廳將組織約談, 目的在於夯實全省各地各部門改善空氣品質的主體責任,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制度, 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領導機制, 以工作責任的全面落實促進大氣環境品質的持續改善。

空氣品質

湘東區、都昌縣、樟樹市空氣品質全省排名倒數

據悉, 2017年湘東區PM2.5濃度均值為72微克/立方米, 全省排第108位, 都昌縣PM2.5濃度均值為53微克/立方米, 全省排第98位, 樟樹市PM2.5濃度均值為54微克/立方米, 全省排第100位;剔除資料不全的縣市區, 三地的PM2.5濃度指標穩居全省後十名。

據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統計資料顯示, 進入2018年, 湘東、都昌、樟樹的空氣品質狀況如下:

湘東區1月1日-3月31日PM2.5濃度為82微克/立方米, 高於全省平均78.3%;優良天數比例僅為47.8%, 低於全省平均36.3個百分點;1月、2月、3月PM2.5月均濃度分別為97、87、61(微克/立方米), 排名全省倒數第1、3和2位。 都昌縣1月1日-3月31日PM2.5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 高於全省平均60.9%;優良天數比例61.4%, 低於全省平均22.7個百分點;1月、2月、3月PM2.5月均濃度分別為83、79、59(微克/立方米),

排名全省倒數3、4和3位。 樟樹市1月1日-3月31日PM2.5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 高於全省平均52.2%;優良天數比例58.6%, 低於全省平均25.5個百分點;1月、2月、3月PM2.5月均濃度分別為77、75、59(微克/立方米), 排名全省倒數4、5和3位。

大氣污染防治

樟樹市、都昌縣、湘東區存在重視程度不夠等三大問題

據悉, 樟樹市、都昌縣、湘東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三大問題, 主要包括:

第一, 重視程度不夠。 三縣市區普遍存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聯動機制不完善, 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未有效建立等問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壓力未有效傳遞到基層, 一些縣直部門、街道、鄉鎮明顯缺乏緊迫感和責任感, 存在等待觀望和被動應對情況, 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總體上開展不夠有力,

只停留在治治油煙、灑灑水、掃掃地的層面, 對產業結構調整以及淘汰落後產能, 缺乏有力的強制性措施;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機動車污染防治、燃煤散燒整治、“散亂汙”企業取締、重污染企業退城進郊等工作, 或尚未開展起來, 或推進不夠有力, 導致空氣品質改善形勢非常嚴峻。

第二, 污染源底數不清。 湘東區污染源排查範圍過小, 局限于網站周圍一公里, 對轄區內大氣污染源缺乏全面的掌握;都昌縣對轄區內大氣污染源底數摸排不到位, 僅排查出了網站周圍兩公里範圍內的部分餐飲油煙和道路揚塵污染源, 對涉氣工業企業、機動車、燃煤鍋爐等重點污染源都未提及。 兩縣區均停留在單純的排查層面, 沒有建立詳細的台賬,

對大氣污染源源強、線上監測資料缺乏有效管理, 導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無著力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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