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興則文明興, 生態衰則文明衰”, 這是早已被歷史反復證明的規律。 佇立在新時代, 綠色新政已經成為大勢所趨。 近年來, 普洱市始終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 實施“生態立市、綠色發展”戰略, 在機制方面抓好“建”與“健”, 在推動實際工作方面做好“制”與“治”, 用制度和法治來詮釋責任和擔當。
建章立制推動綠色新政
普洱市在頂層設計、評價考核、政策激勵等方面大膽探索, 改革創新、先行先試, 建立健全綠色發展機制, 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統領, 構建普洱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建設規劃體系和工作機制。
建立協調聯動推進機制。 省級建立推進試驗示範區建設聯席會議制度, 2017年9月28日雲南省推進普洱市建設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在普洱召開, 研究29個提請政策和項目。 市級調整充實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 召開普洱市建設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領導小組會議, 認真按照試驗示範區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 細化儲備專案, 推動工作落實。
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制定農藥化肥使用名錄, 主要綠色產品和綠色交通、綠色能源、綠色村鎮社區、綠色餐飲等評價標準, 實施綠色工業企業評價準則, 建立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和產品品質可追溯機制。
建立監督檢查機制。
建立考核機制。 全面推行綠色新政, 編制綠色經濟考評體系和考核辦法, 實施綠色經濟考核評價工作, 將綠色經濟發展、資源利用效率、環境與生態效率指標納入縣(區)綜合考核和綠色經濟考評的重要內容, 占總分值的30%, 把試驗示範區創建列入市直單位考核的激勵加分指標, 發揮政績考核指揮棒、紅綠燈和總開關作用。
積極探索綠色新機制。 全面推行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專案(TEEB),
築籬亮劍強化發展保障
推動綠色發展的關鍵之一, 就是要築牢制度籬笆。 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 才能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使綠色發展理念深入入心。 根據市檢察院提供的資料, 在“綠色檢察”的工作中, 共批捕盜伐、濫伐林木, 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84人、起訴1088人, 批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5人、起訴26人, 查辦危害綠色發展職務犯罪54件。 堅持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 共建議協調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7件195人,
針對普洱地區涉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文化水準低、違法性認識差, 積極到案發地開庭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