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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分離”要啃好事中事後監管

為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等突出問題, 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近日, 雲南省政府發佈《關於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明確提出, 從2018年4月4日起至12月21日, 將雲南18個國家級開發區納入“證照分離” 改革試點。

投資創業的第一道門就是註冊登記辦理證照。 當下很多企業仍然碰到‘准入不准營’等問題, 各種形形色色的“證”, 不僅制約了企業發展, 事實上也分散了政府的監管能力。 “證照分離”改革先賦予市場主體資格, 而後申請相關的經營資格, 無疑是深化簡政放權,

放管結合, 優化服務的有效舉措, 是破解“准入不准營”問題的關鍵。 “證照分離”改革將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 打通企業進入市場“最後一公里”, 進一步壓縮時間, 實現經營效益最大化。

“政府管得好、群眾得便利”才是簡政放權的目標。 顯然, “管”是關鍵中的關鍵。 放的力度大了, 範圍廣了, 企業的自由裁量權大了, “管”的要求就提高了, 難度也增強了。 這恰恰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的方面。 要知道, 一旦放到了位, 管不到位, 新的問題就會冒出來。 譬如旅遊管理服務問題, 如果事中事後監管不能及時跟上, 不能跟進到位, 如果雲南低價團、宰客等現象反復出現, 會在全國迅速產生放大效應, 從而對雲南各方面帶來不利影響。

前幾年雲南的旅遊問題曝光比較多, 多半在於監管不到位, 監管錯位和失位。

雲南“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必將倒逼政府職能加快轉變。 隨著改革實施, 企業准入和經營門檻不斷降低, 政府職責必將從以事前審批為主, 逐漸向事中事後監管為主轉變。 這就要求政府不缺位不越位, 監管講創新講聯動, 啃好“事中事後監管”這塊硬骨頭。

以前為什麼總有部門不想去審批, 甚至拖延不給證, 就是因為這些部門想著不發證就可以不承擔監管責任。 現在即使你不審批, 責任仍是你的, 這也就打破了以往政府監管的缺位、越位現象。 所以對於仍然存在審批事項的, 採用“誰審批誰監管”, 對於已經取消審批事項的, 則採用“誰主管誰監管”。

比如《意見》提出“實行告知承諾制”。 這就讓以往審批式的“衙門官”坐不住了。 因為收到企業“出生證明”的相關部門, 必須主動關注、跟進監管, 主動上門到現場去巡查。 如果企業沒有做到之前承諾的內容, 就要求企業整改, 若整改再不達標, 將撤銷其經營許可證。 這樣以來, 柔性管理的同時, 剛性約束就必須要跟上。

正如《意見》指出的, 要“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 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 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回應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實現監管全覆蓋。 ”這就要求監管部門細化分解任務, 明確時間節點, 層層壓實責任, 進一步完善監管的措施, 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的力度, 防止監管的“真空”和“自由落體”,

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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