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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竊後造謠“搶小孩” 成都金牛公安迅速查清闢謠

事實果真如此?22日, 金牛公安荷花池派出所對此事進行了正式通報, 認定發佈者陳某在遭遇扒竊後對事實進行了誇大和編造, 並加入主觀猜測, 發佈了“搶小孩”的消息, 與客觀事實不符。 陳某因“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受到了處罰, 公安機關鑒於其當時遭受不法侵害, 在處於恐懼狀態下發佈資訊, 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網傳“有人搶小孩”

“等我緩緩, 我現在拍照手還抖呢, 一直以為搶小孩那些都是在電視, 今天發生了。 ”14日, 陳某在朋友圈講述了自己在金牛萬達附近被搶的遭遇:一個女人故意踢了她孩子一腳,

當她去看孩子時, 有人在背後拉住她, 並開始翻她的包包。 “我不管包了, 死死抓住我孩子, 拼盡力氣把孩子搶回來, 抓住包就跑, 等我跑過來我發現十米遠就有五個110……”文字下面, 還貼了一張一個小女孩的側面照。

隨後, 這條朋友圈的消息迅速被轉發, 引起廣發關注。 同時, 也有人對此事提出質疑, “慌成那樣還數得清110有5個?”

在此傳言于網路發酵時,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迅速作出回應:近期金牛公安110指揮中心以及金牛萬達區域, 未接到搶孩子等類似案件的報警求助。

真相發佈者遭竊後虛構事實

14日當天, 金牛警方著手對此事展開調查。 次日, 發佈這條消息的陳某主動來到了荷花池派出所, 因為發佈了“搶小孩”的消息,

她遭到了很多電話騷擾, 要求警方幫忙處理, 還她生活寧靜。

29歲的陳某向警方講述了事情的由來:那天, 她帶著4歲的女兒到火車北站接人, 步行至金牛萬達附近一條街時, 一名女路人對女兒踢了一腳, 拉了一下, 她覺得有可能是不小心碰到, 也可能是為偷東西打掩護。 她帶著女兒快步離開, 可很快又感覺到, 挎包被人從身後拉開, 有人將手伸進包裡, 轉頭看見一個年輕男子正在“摸包包”。 但她並未向路人呼救, 也沒有報警, 而是加速離開了現場。 在這個過程中, 她看見100多米外有5個穿著衣服和員警很像的人, 但無法確定是110。

半小時後, 陳某來到火車北站前的一家快餐廳, 清點挎包, 發現100元沒有了。

陳某說, 出於極度的驚嚇、緊張和害怕,

加之護女心切, 她由此聯想到了“搶小孩”, 並把剛剛發生的一幕幕情節串聯起來, 發佈一條朋友圈消息, 還編造了“死死抓住我孩子”、“拼盡力氣把孩子搶回來”、“抓起包就跑”、“我帶著寶貝一路跑”等細節。

處罰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處罰

警方調取了事發地周邊天網發現, 14日下午3點過, 當陳某帶著女兒行至人民北路與肖三巷交叉路口附近, 一名黑衣男子尾隨其後, 趁其不備, 扒竊了她的挎包。 辦案民警說, 在整個過程中, 並沒有看見雙方有拉扯挎包、拉拽和爭搶小孩, 扒竊後, 陳某也沒有跑離的動作。

陳某承認自己由於緊張和驚嚇, 在朋友圈發佈了不實言論, 犯了低級錯誤。 荷花池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規定, 以“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對其進行處罰。 民警表示, 鑒於其當時確實遭受了不法侵害, 在處於恐懼狀態下發佈資訊, 主觀惡性相對較小, 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17日上午, 金牛警方在荷花池花市內將涉嫌扒竊的嫌疑人石某抓獲。 目前,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分析:搶小孩正中痛點容易喚起同情心

近兩年來, 關於“搶小孩”的謠言在成都及周邊地區時有傳出, 每次都能引發網路發酵。

對此, 成都警方分析, 原因有二:一是“寧信其有、不信其無”。 關係到人類基礎需要、威脅到人們基本安全的東西, 往往最能引起共鳴, 這類謠言如此熱傳恰正中“痛點”——人們認為自己所處的環境並不安全。

二則偷搶兒童的謠言, 是非常能引發人們同情心、保護欲望的。 人是兒童, 事是人口拐賣, “人們的善良與同情一下子被激發起來”。 不過, 這些消息都被證明是謠言。

警方提醒, 近期網路上經常出現類似搶孩子的事件, 且大多是造謠的帖子, 為了避免廣大家長的恐慌, 警方都及時進行了闢謠。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 如果惡意造謠、傳謠, 造成後果, 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熊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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