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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笛無用!每月連雲港有近百起私家車不禮讓救護車

中國江蘇網4月20日訊 昨天, 筆者從連雲港市急救部門瞭解到, 去年, 急救中心有效出車16000趟, 重症患者達30%, 而每月因車上有重症患者鳴笛開道, 私家車卻不禮讓的行為有近百起。 急救中心呼籲, 當聽見救護車鳴笛時, 請私家車主為生命讓出一條通道。

每月近百起私家車不禮讓救護車

今年2月的一天, 一位70多歲老人肺部感染, 氣喘咳嗽嚴重, 家人打電話到急救中心求救。 醫生到達現場檢查發現, 老人系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發作, 如果不及時就醫, 有可能會危及生命。 老人家住西社區, 家人要求將老人送往市第二人民醫院東院區救治,

正常行程需要7分鐘。 當時正是早上上班高峰期, 救護車開啟警笛, 但是路上不少私家車無視120救護車, 當急救車趕到醫院時, 耗時20分鐘。 雖然僅多了十幾分鐘, 可老人在車上一度出現氣喘加重, 急救醫生一直給予吸氧、輸液、平喘等搶救措施。

這樣不禮讓的行為時有發生。 去年的一天, 一名男子遭遇車禍, 急救醫生到達現場時, 看見男子躺在地上, 意識不清, 耳道出血。 經檢查, 男子急性顱腦損傷, 顱底骨折, 需急送市一院治療。 當救護車行駛至甯海高架橋上時, 出現了堵車現象, 私家車和貨車對於救護車的鳴笛並不禮讓, 耽誤救治。 當送到醫院時, 已花費近半個小時。

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工作人員說,

在工作中, 經常遇到急救車被堵在路上而導致傷者病情延誤的慘痛事件。 據市急救中心不完全統計, 2017年有效出車約16000趟, 其中心梗、腦出血、腦梗、車禍、重症呼吸道疾病等危重病人出車大概占到30%, 而每月因車上病患重症明顯, 救護車鳴笛開道, 私家車並不禮讓的行為有近百起。

救護車擔心堵車

私家車主擔心違法

120急救車呼嘯著穿梭在大街小巷裡, 沉著冷靜的司機, 憑著嫺熟的車技, 在為病人爭取黃金搶救時間。 但由於堵車, 生命通道受阻常常會發生。 “我們行業規則是就近就急, 一般接到命令後, 馬上出車。 可每次出車最怕堵車。 ”急救人員說, 尤其是在早上8點左右、中午十一二點, 下午五六點這幾個時段, 正好是上下班和放學的高峰期,

有時前後左右都是車, 再開警報器或鳴笛都沒有用, 只能見機繞路。

救護車擔心堵車, 而私家車主也有擔心。 今年剛滿兩年駕齡的陳女士說, 每天她要從巨龍路開到花果山大道, 上下班時間車特別多。 有一次她正等待信號燈, 看見一輛救護車在她車後面鳴笛, 可是左右車道都有車輛, 她無法避讓, 只能等信號燈變綠才通行。 車主方先生也表示, 雖然有時候他看見了救護車, 但由於擔心自己會有交通違法行為, 並不敢隨意壓線或者變道。

避讓救護車造成違章可覆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中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交警部門表示, 如果路上有救護車, 車主為了避讓而不得已壓線、掉頭、逆行等, 可申訴。 車主可以從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天內向市交警支隊提出覆議申請, 覆議機關在受理申訴後60日之內作出覆議決定。

此外, 交警部門也表示, 避讓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是每個司機應盡的義務, 如駕駛人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 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未按規定讓行, 將被扣3分。

急救部門:

期待生命通道更暢通

“我們看見病人病情較重, 心裡也會著急, 希望儘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 可在路上車多的情況下, 我們再怎麼鳴笛,

私家車、大貨車也不讓路, 我們也沒有路可走。 有的時候還會遇上一些情緒激動的親屬, 路上稍微堵一些, 他們就會責問我們為什麼開車那麼慢。 ”急救中心有著多年駕駛經驗的駕駛員劉翔說, “近幾年私家車越來越多, 新手也比較多, 導致急救車行駛困難。 現在還有好多私家車遇上急救車不僅不禮讓, 反而還和我們搶道行駛, 這時候, 車輛的任何一個動作都有可能對病人造成致命的傷害, 所以我們會儘量保證穩駕快行。 ”

急救中心呼籲, 救護車承擔的是搶救生命的重擔, 早一分鐘趕到醫院, 就可能挽救一條生命, 所以請私家車主看見救護車及時禮讓, 為生命讓出一條通道。 (武娜 顧迎東 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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